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7号)精神,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现结合本市实际,市行政审批局起草了《泰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现将《泰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9月11日之前将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11日3日上午,商贸公司在1803会议室开展了对标专项提升行动梳理大会,会议由财务总监、分管对标管理领导鲜洪文主持,综合办公室、资产财务部、法律审计风控部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对照本部门牵头的《对标专项提升行动清单》事项逐一梳理了完成情况。随后,财务总监鲜洪文对各部门牵头完成事项做了肯定,并提出了要求:提升事项是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的任务清单,在2021年时间节点完成的提升事项,必须在今年年底完成,其安排在2022年时间节点上的事项,有部门已在今年提前推进,请各部门将时间节点作为完成底线思想,不能按部就班根据时间节点完成,要把提升事项工作做在前面,让公司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争取在今年年底将提升事项清单完成率达到80%及以上
《长沙市天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长沙市天心区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已经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域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全面清理整治变相许可
用高效的待办事项列表和便签进行组织。从个人任务到协作会议记录,通过为员工提供正确的工具来对他们的工作进行优先排序、分享他们的想法以及在文档上进行协作,以提高员工的生产率。 按所需格式创建在线待办事项列表
三、 办理社会救助、福利服务及其他建设事项。 四、 代缮各种申请书表及办理里办公处证明事项。 五、 分送有关役政通知单、征集令及办理役男身家调查及兵役资料之查报
(一) 关于本处组织编制及员额分配事项。 (二) 关于人事单行规章之拟订事项。 (三) 关于本处职务列等及加强职位功能事项
※历史法规系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后法规修正之历次完整旧条文。 一、关于局务会议及年度业务检讨会之议事管理事项。 二、关于工作报告、文电、简报及年鉴之编拟事项
格隆汇 9 月 4日丨*ST东科(000727)(000727.SZ)公布,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9月7日开市起开始停牌。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冠捷科技”)49%的股权,此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为华电有限公司、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人(详见附件1)。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对阳江市考生的举报由阳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受理,联系电话:0662-3165253
1、群众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群众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公用事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群众对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纪律以及工作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投诉; 4、受理群众对政策、政务信息咨询及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问题。 1、非我区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 2、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信件,即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3、涉及属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以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 4、涉及110、119、120等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紧急救助事项; 5、涉及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的事项; 7、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项,包括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8、反映的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9、来人来访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厅委托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6项行政权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外)”和“对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下放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将“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下放成都市水务局、乐山市水务局(供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和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国办: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新华社北京10月3日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9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附件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截至今年8月底,河南全省市场主体数量突破900万户,是十年前的3倍多,位居全国第五位、中部六省第一位
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2〕19号)等文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以上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基础,编制并公布《隆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2〕19号)等文件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驻县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内政发〔2022〕19号)、《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职转办发〔2022〕3号)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巴政发〔2022〕32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五原县2022年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 关于经管河川、海岸及排水空间利用及维护管理等事项。 (2) 关于经管河川、海堤区域与排水设施范围之勘测、建档、制图、变更调整等事项。 (3) 关于经管河川、海堤区域与排水设施范围之人民陈情、诉愿、诉讼案件查处事项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现予公布。另有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业务职掌 一、环境卫生及毒物管理处掌理左列事项: (一)关于环境卫生管理政策及法规之研订事项。 (二)关于环境卫生管理之策划、指导及监督事项。 (三)关于天然灾害环境污染防治之策划、指导及监督事项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6〕26号)文件精神,部分区直业务部门参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对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增补报送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调整事项。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33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06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不含行政许可)152项,公共服务事项72项,具体详见附件
本法依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制定之。 国家文官学院(以下简称本学院)隶属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保训会),掌理下列事项: 一、 关于高阶公务人员中长期培训之研究及执行事项。 二、 关于公务人员考试录取、升任官等、行政中立及其他有关训练之执行事项
本校以培养国军军官、士官化学兵及技术勤务之专业为宗旨。 本校依学校特性及发展方向,办理进修教育。 本校设下列各处、中心、室,分别掌理下列事项: 一、教务处:掌理招生、注册、课务、教材、学籍及其他教务等事项
如果您是拖延症患者的话,这款集成了待办事项及倒计时器的小软件或许可以帮助您提高工作效率。 在待办事项里添加打算完成的工作。 选择一个事项,在倒计时器里设定预期完成时间,点击开始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具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可谓是“一言九鼎”。那么什么事能摆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案头,成为“重大事项”呢?记者12月4日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对原《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修改,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之事,明确列入“重大事项”的范围。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介绍说,原规定将重大事项定义为:“全省经济、政治、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事项
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及说明。此次发布的《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农业执法要求、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旨在加强对农业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聚焦农业领域与市场主体、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指导目录》主要梳理了目前正在实施的农业领域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共251项,包括行政处罚事项230项,行政强制事项21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县政府各部门通过采取办事流程网上公开、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网上受理或办理、办理结果快递送达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县政府办事事项实现“一次办妥”。 经研究决定,现将内乡县第二批165项“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含便民服务事项21项)予以公布,群众和企业办理清单内事项时,在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听证、现场勘查、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只需前往县政府部门(服务窗口)报送有关申请材料即可“一次办妥”,或者通过南阳市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受理或办理。 各单位要按照公布的第一批“一次办妥”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压实责任,紧抓落实,切实按“一次办妥”的要求,高标准做好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21〕8号)要求,通过市政府各部门自查报送,集中审核,并经2021年5月17日市政府四届八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将第一批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清单所列证明事项由申请人如实作出承诺,相关部门对承诺内容予以核查(核实)。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各自信息发布平台公示证明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于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之证明事项应一律取消
今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2〕19号)等文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以上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基础,编制并公布《隆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2〕19号)等文件
以强大的“待办事项”为基本组成部分 — 每一则待办事项都是迈向大成就的一小步。您可以为其添加备注、加上标签、安排时程,或者再将其细分成更小的步骤。 为任何重大目标建立项目,再添加待办事项以完成目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2年7月1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威环政办字〔2022〕10号)确定8个项目为区政府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威海市环翠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实际情况变动区政府确定对《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将5个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修改1个决策事项名称,并将1个年内无法完成的决策事项从目录中删去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石家庄市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15号)要求,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石家庄市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专业一级除外); (四)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认定(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设计资质除外)。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就委托事项,自2022年3月8日起受理注册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名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按照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省政府部门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2019〕-8)和《关于省政府部门向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国家级开发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放管服小组办〔2021〕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1.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方面的咨询事项;2.需要政府及其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解决的诉求事项;3.对政府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投诉事项;4.对公共服务类信息的综合查询事项。 1.受理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举报;2.受理消费者对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传销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3.受理农民在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过程中所发生纠纷的投诉举报;4.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义务的举报;5.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咨询;6.接受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营业性演出活动;2.歌舞娱乐等场所经营活动;3.艺术品经营活动;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5.互联网音乐、游戏、动漫文化活动;6.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