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96号)精神,赞皇县政府办公室印发《赞皇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为全面提升我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水平,2022年7月1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各地各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昨天(2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取消、调整和承接23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听取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筹备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加快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对本市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等开展了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论证,拟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等17项,调整2项,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4项
三、 办理社会救助、福利服务及其他建设事项。 四、 代缮各种申请书表及办理里办公处证明事项。 五、 分送有关役政通知单、征集令及办理役男身家调查及兵役资料之查报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文件要求,3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负担。 根据方案,6月1日前,全市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外,其他证明事项原则上均要实行告知承诺制。 为打通无法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的证明事项核查信息壁垒,方案同时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黄石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部门间承诺信息核查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在告知承诺制范围内相互配合,共同承担联审联查职责,加大部门间承诺信息核查协作力度,提高部门间承诺信息核查效率
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相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会同市交管办、市发改部门制订了《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请相关单位于2018年2月9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 请选择类别 不动产登记事项 医保、社保等人力社保事项 户籍、出入境等公安事项 婚姻、救助等民政事项 国(地)税涉税事项 企业设立、变更等商事登记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其他事项
三、 办理社会救助、福利服务及其他建设事项。 四、 代缮各种申请书表及办理里办公处证明事项。 五、 分送有关役政通知单、征集令及办理役男身家调查及兵役资料之查报
开发区管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3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应国务院第三批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区政府部门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9项,其中审批权限在县(区)级的行政许可事项14项,审批权限在省、市级需我区衔接落实的行政许可事项25项。为做好衔接,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区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二、事项取消后,各部门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我们都知道,氢氧化钙属于化学类的产品,并且具备一定的腐蚀性,为了保证我们的安全,就需要在使用时,除了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之外,也要注意一些事项。对此,新太行厂家总结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不知道的朋友,就需要拿小本本记下来了。 第一个事项: 工作时应注意保护呼吸器官,穿戴用防尘纤维制的工作服、手套、密闭防尘眼镜,并涂含油脂的软膏,以防止粉尘吸入
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4号)及《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做好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湘政务函〔2022〕24号)《怀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怀审改办函〔2022〕2号)要求。各县市必须于9月底前编制公布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一)组织相关单位认领事项
经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7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2项,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8项,依据行政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2项,清理规范和新增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8项。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