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如果您是拖延症患者的话,这款集成了待办事项及倒计时器的小软件或许可以帮助您提高工作效率。 在待办事项里添加打算完成的工作。 选择一个事项,在倒计时器里设定预期完成时间,点击开始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及说明。此次发布的《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农业执法要求、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旨在加强对农业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聚焦农业领域与市场主体、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指导目录》主要梳理了目前正在实施的农业领域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共251项,包括行政处罚事项230项,行政强制事项21项
您可以就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在线单位职能范围内工作等问题进行投诉。在投诉之前,请您完成实名注册,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受理单位与您取得联系。相关单位受理信件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
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2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渑政〔2016〕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精神,经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取消2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予以公布。 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
《长沙市天心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长沙市天心区承接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已经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同步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进行更新,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域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全面清理整治变相许可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黑政规〔2017〕3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8年省政府令第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应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我市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2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许可4项,行政征收1项),承接行政权力4项(其中:行政处罚3项,行政许可1项),变更行政权力事项3项(其中:行政处罚1项,行政许可2项)为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全部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要对取消的事项,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 二、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通过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或公众号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国办: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新华社北京10月3日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9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附件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截至今年8月底,河南全省市场主体数量突破900万户,是十年前的3倍多,位居全国第五位、中部六省第一位
本文摘要:钟农机放〔2018〕61号 各农机二层单位公安、回龙、钟山镇、清塘农机推广站:根据《自治区审改筹办关于印发〈调整原作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报》(桂审改办发〔2018〕7号拒绝),牵涉到我局调整行政许可2项。为作好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一、要严肃贯彻落实作好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交会工作。 钟农机放〔2018〕61号 各农机二层单位公安、回龙、钟山镇、清塘农机推广站:根据《自治区审改筹办关于印发〈调整原作依据、规定办结时限依据、法定办结时限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报》(桂审改办发〔2018〕7号拒绝),牵涉到我局调整行政许可2项
这篇文章要介绍的是 につれて的用法与例句 。“につれて”这个文型是从“连れる”这个动词来的,意思是“随着~”,也就是前面的事项变化,后面的句子描述的事项也随之变化。这个文型也很好记,因为“连れる”这个动词本身是“带着~”的意思,所以可以想成前面这件事情“带着”后面的事项变化的感觉
接近一周没有更新,其实一直在忙。我发现大三下学期是大学里最忙碌的一学期,最没头绪的一学期,心情起伏最大的一学期。 关于类似对生活的唠叨,我一般都发到另一个博客上,但之所以今天写在这里,是因为我觉得这种面对无尽的且没有头绪的事项的应对方式,或许对所有人都有借鉴意义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现予公布。另有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一)施政方针、施政计划、工作报告、行事纪要及其他重要资料之汇编事项。 (二)委员会议、主管会报及其他重要会议之议事、纪录事项。 (三)公共关系联系、业务介绍、新闻发布及舆情资料搜集事项
好百问什么是行政许可?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什么是行政许可?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三、 办理社会救助、福利服务及其他建设事项。 四、 代缮各种申请书表及办理里办公处证明事项。 五、 分送有关役政通知单、征集令及办理役男身家调查及兵役资料之查报
(一)超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管辖范围的事项; (二)已经进入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受理程序或已通过上述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五)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六)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发起重复诉求的事项; (七)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八)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的事项。 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民在提交的问题中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勿使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词语。 (二)建议网民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网民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税务机关基于严格执法,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首次出现清单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较轻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给予其及时纠正的机会。该通告于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另有规定外,依本细则办理之。 经指派担任运转业务之人员,负责办理下列事项: 六、运转副主任襄助运转主任处理相关运转业务。 经指派担任指导业务之人员,负责办理下列事项: 一、乘务员训练、考查乘务员工作状况
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设下列各组;其职掌如下: (一)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更正与补正之办理事项。 (二)公职人员财产信托申报、变动申报之办理事项。 (三)公职人员信托财产管理或处分指示通知表之办理事项
(一) 农会法与其子法规之拟订及解释事项。 (二) 农会辅导政策之拟订、策划及督导事项。 (三) 农会会员资格之拟订、策划及督导事项
民政课:掌理自治行政、土地行政、选务、宗教礼俗、公共造产、教育文化、民防、兵役行政、调解、全民健保、急难救助、医疗补助、图书馆、社区发展等。 财经课:掌理财务、公产及协助税捐稽征等事项、都市计划、建筑工程、公共建设、雨水、污水下水道、交通、观光、水利、简易自来水、建筑管理、违章建筑查报、市场管理、公财管理、公共造产、公用事业、公平交易、消费者保护、路灯、农村渔牧生产、农产运销、公园植栽、行道树及水土保持等,举凡财政和建设相关业务一并归属之。 环保课:掌理环保相关业务、公物整理、公害防治、垃圾清运、资源回收等
本文摘要: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就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表格有关情况举办发布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期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表格(2018年版)》,这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表格制度转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表格主体还包括禁令管理制度类和许可管理制度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明确管理措施,与此前的试点版负面表格比起,事项增加了177项,明确管理措施增加了288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复函》(浙政函〔2022〕13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金政告〔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市范围内将新闻出版、教育、民宗、民政、人力社保、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广电、体育、林业、文物、气象等13个方面的488项行政处罚事项(具体划转事项详见附件)划转给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 二、在佛堂镇行政区域内,佛堂镇人民政府仍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杭州市下城区长庆街道等5个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批复》(浙政函〔2019〕128号)执行。 三、职权划转后,各业务主管部门已立案且尚未结案的案件,仍由原部门行使
一、温馨提示: 您可以就政府落实“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提出您的期望和感言;也可以就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好的依法履职、为民服务提出您的意见建议。 对网民提出的改进作风、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水平的信件,将认真采纳;对涉及到的具体问题,将转至相关部门予以研究解决,并适时将工作进展或成效向社会反馈。 二、不受理范围: 请注意,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受理: (一)超出政府行政管理范围的事项; (二)已经进入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受理程序或已通过上述法定程序处理的事项; (三)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五)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六)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办理完毕的重复事项; (七)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八)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的事项
本文摘要:12345,即“非紧迫政务服务系统”,用来资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难题和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平台。12345服务热线各地情况都差别,一般由各地市人民政府设立,所设立的方式差别,一般包罗电话12345、网络12345等方式。 12345,即“非紧迫政务服务系统”,用来资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难题和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平台
三、 办理社会救助、福利服务及其他建设事项。 四、 代缮各种申请书表及办理里办公处证明事项。 五、 分送有关役政通知单、征集令及办理役男身家调查及兵役资料之查报
依据“内政部消防署港务消防队组织通则”第二条规定,港务消防队掌理以下事项: 港区消防安全设备检查之策划与执行、违反消防法案件处理、防火与防灾教育宣导及公共危险物品安全管理与检查等事项。 港区火灾原因调查、鉴定、统计与分析、火灾证明核发及行政事务管理等事项。 港区灾害防救体系策划与推动、灾害抢救规划管理、救灾资源及消防 水源之整备与运用管理等事项
内政部土地测量局 (以下简称本局) 掌理下列事项: 一、全国测绘政策、方案、法规及基准之制定事项。 二、测绘计划之订定、推动、督导及实施事项。 三、基本测量之规划、推动及测制事项
本文摘要: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就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表格有关情况举办发布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期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表格(2018年版)》,这标志着我国市场准入负面表格制度转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表格主体还包括禁令管理制度类和许可管理制度类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明确管理措施,与此前的试点版负面表格比起,事项增加了177项,明确管理措施增加了288条
2月13日下午,学校2022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部署会暨培训会在求实楼515会议室(线上腾讯会议)召开。学校符合填报范围的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王静主持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021-02-19 1125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021-02-19 1052 3.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 2021-02-19 962 5.减税费促发展——第十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今日启动 2020-04-30 1507 7.上海启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85条硬核举措 2020-03-20 1171 8.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2020-03-19 1240 13.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3-12 1043 17.关于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12-13 1180 20.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9-09-11 1292 21.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 2019-09-11 1311 24.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2019-09-11 1265 28.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2019-06-25 1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