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所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1984年10月至2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1984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法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