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
韩国没收逃税富人价值530亿韩元的加密货币资产 1.2万人栽了! 欺诈、洗钱、逃税……虚拟货币的流行为各种非法活动提供了便利,世界各国对虚拟货币展开了包围行动。 根据外国媒体的报道,韩国最近从12000名逃税人手中没收了价值超过530亿韩元(约47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资产,包括比特币和以太坊等。 据韩国京畿道税务机关官员介绍,这是韩国历史上因拖欠税款而被扣除的最大加密货币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现将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规定,抓紧办理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加快退税进度,积极落实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二、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注册公司开发票违反注册公司税务局登记注册规定虚开发票严重处罚,为惩戒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进行公布。 经浙江省嘉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采取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826.78万元; 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11.3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38.1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18.39万元的行政处罚
注册分公司和注册子公司,显然是不一样的。虽然都是分支机构,但分公司对应的是总公司,而子公司对应的则是母公司。 1、从定义上来讲,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总公司下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
税局提醒!微信转账存在3大涉税风险! 有些企业图方便,不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直接把合同价款通过微信转账给实际负责人,这种行为存在较大的风险。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企业通过微信支付货款、收取款项、支付工资等行为,可能引发哪些涉税风险? 政策指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也就是说,企业所有的对公账户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而个人微信不属于企业的对公账户,无需报告,则就可能产生以下的税收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可能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
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 2015-06-27 21: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1859 你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请示》(黑国税发〔2014〕85号)收悉。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以界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告知
12月1日起,厦门市新设立或申请变更、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将领取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地税局获悉,12月1日起,厦门将正式实施个体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将原有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统一答复,“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于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对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目前从徐州市税务局得到的消息是原则上仍需要进行申报,但没有明确的通知发布,建议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教职工自行申报
新国学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_扣缴-消费税-纳税人- 核心提示:(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有关要求,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需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