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
公司给外地农民工发放的500元节日红包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适用税率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统一答复,“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于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19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对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目前从徐州市税务局得到的消息是原则上仍需要进行申报,但没有明确的通知发布,建议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教职工自行申报
市财政征管分局,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6]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为扎实做好“六保”工作,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一、取得越南权责机关核准开展有设置赌场计划案之投资意向书者; 二、投资开发综合休闲娱乐区、观光旅游区及劳务区中至少有营建例如大饭店、劳务区、旅游区、商业区、休闲娱乐场及会议中心等工程项目者。 三、投资资金额至少为20亿美元; 四、具备符合越南可检控及限制经营赌场所造成影响之可行性方案及措施。 另申请核发具备经营赌场证明书之条件,包括取得越南权责机关核发设置赌场之投资登记证明书或核准投资意向书;企业到位资金至少相当于投资登记证明书或投资意向书上所列资金总额之50%;具备符合该(第03/2017/ND-CP号)公告第5条第2 项规定之赌场经营地区;赌场管理人学历至少大学毕业以上,并拥有管理经营赌场经验至少1年以上且非属越南法律禁止设立与管理企业之对象;依据该公告第23条第6项规定具备经营方案者
如果涉及到股权转让全国各地区还是有一些不一样的有的地区需要做一个股转公证,有的就不用,先给大家罗列下大体的流程和事项吧,其实这个还是有出入的,具体可以咨询看让客服获取当前城市的规定,将股权转让出去。然后凭股权转让书到工商办理变更法人、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地址等。再就是变更后面的国、地税及银行
国税函[2007]7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四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和“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四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和“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免征第四届“中华宝钢环境奖”和“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获奖者奖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为表彰和奖励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其直属单位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了“中华环境奖”,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十几个部委和单位组成组织委员会,具体工作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承办。目前,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捐助并冠名的第四届“中华环境奖”——“中华宝钢环境奖”和“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评选工作已经结束,共评出获奖者个人5名(每名奖金5万元)
(财务处 人事处 科技处)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对全年一次性奖励相关税收政策的理解,合理规划年终各项奖励收入,12月5日,我校财务处、人事处、科技处联合举办了全年一次性奖励计税政策的讲解培训会。各院系、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详细讲解了全年一次性奖励发放的年终奖励范围、全年一次性奖励的计税政策和发放方式、年终奖励统一发放的申报方式和要求等
上海注册公司_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什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海注册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什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年的上半年,12万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都是大家关注的重点。那么,在众多所得税政策中,有没有小伙伴感到好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明明是“企业”,为什么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天,申税小微就和大家一起学习下相关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赤峰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赤峰市第十四、十五、十六届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六、七、八届会计能手选拔赛组成员;武汉市届“新会计准则体系师资培训班”讲师团成员;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武汉代表队咨询组成员,集训队教练,荣获“教练”称号; 赤峰市软件工程职业学院会计专业带头人、会计教研室主任,常年奋战在教学与科研,曾获得青年教师优质课评比一等奖、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工作者、科研论文评比一等奖等荣誉。在历年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曾获得省级教科研课题立项1项、精品课程立项1项,主编高职高专规划教材2部,参编教材5部。 长期从事会计职称、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企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等相关工作,曾经讲授过的培训课程包括: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课程——《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初级会计资格课程——《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课程——《中级会计实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及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专题培训——《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纳税筹划》等; 教学经验丰富、知识渊博、思路清晰、理论联系实际;善于把握考试重、难点,善于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讲解枯燥复杂的内容,多年来获得深得学生和同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