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
费用当期未进不得补扣处罚不可“一事二罚” 某县税务机关通过对某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证实该企业于2004年度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20万及计入本属于2003年度发生的费用10万元。据会计人员讲:这些成本及费用本应该是计入2003年度损益的,但考虑到企业2003年度的经济效益太差,为了账面少反映一点亏损,所以在年终作账时进行了人为的调整。而税务机关当初检查该企业2003年度时,确认应弥补亏损为40万元
以补偿征地款方式取得的房产是否缴纳契税? 导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补偿征地款方式取得的房产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737号)规定:“……合建商品房,并在商品房建成后,将其中一部分商品房产权以补偿征地款方式转移……,这种房地产转移方式实质上是一种以征地款购买房产的行为,应依法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补偿征地款方式取得的房产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737号)规定:“……合建商品房,并在商品房建成后,将其中一部分商品房产权以补偿征地款方式转移……,这种房地产转移方式实质上是一种以征地款购买房产的行为,应依法缴纳契税。”?
属于只要离开所在市就算是跨区了.到税务局开外出经营活动证明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施工合同不需要费用.在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缴纳工程施工营业税及附加并取得完税证明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加强对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工程施工的收入要交: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5、印花税:建筑工程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施工的营业税是包括材料以及设备价款的. 建筑企业到异地承包施工项目的要在施工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又称《外经证》)有关规定:《外管证》的开具1、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如何缴纳个税:1. 《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第227号规定:一、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 所纳税种和在本地所交税种基本一样.不过先需要拿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合同、法人章、财务章等到你公司所属的税务局办理固定工商业外经证办好后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固定工商业外经证、工程合同、业主付款证明到工程所在地的主管地税局开具施工发票并缴纳相应税款(可以由你公司转帐或者直接缴纳现金).
什么报酬在税收协定意义上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而应为劳务活动所得? 导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规定:“六、下列款项或报酬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应为劳务活动所得: (一)单纯货物贸易项下作为售后服务的报酬; (二)产品保证期内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所取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规定:“六、下列款项或报酬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应为劳务活动所得: (一)单纯货物贸易项下作为售后服务的报酬; (二)产品保证期内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报酬; (三)专门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款项;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类似报酬。 上述劳务所得通常适用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但个别税收协定对此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中英税收协定专门列有技术费条款)。”
房地产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属于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支出以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不需要考虑成本费用支出.但对房地产企业到期将借款本息还款作为购房款应将借款本息作为房地产企业应税收入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企业所得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会计规定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付的款项不应计入所得额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如何认定外商投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支出? 问:如何认定外商投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支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公益、救济性捐赠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175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以作为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列支。上述捐赠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休(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经区促进会以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公益组织等)或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不包括直接向受益人的捐赠。
费用当期未进不得补扣处罚不可“一事二罚” 某县税务机关通过对某企业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检查,证实该企业于2004年度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20万及计入本属于2003年度发生的费用10万元。据会计人员讲:这些成本及费用本应该是计入2003年度损益的,但考虑到企业2003年度的经济效益太差,为了账面少反映一点亏损,所以在年终作账时进行了人为的调整。而税务机关当初检查该企业2003年度时,确认应弥补亏损为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