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率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2004年1月1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范围据此自2007年6月1日起由仅限“自然人”扩大为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缴了增值税忘了缴附加税?不缴要出大问题! 还分不清真假发票?三招教你审发票! 国家为了继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面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国内有596万人领取慢性病连续处方笺,过去药品免部分负担,但这项优惠最快可能于明年3月取消。卫福部健保署表示,随着人口老化、慢性病患增加,药费越来越沉重,药品浪费也相当可观,若取消慢笺药品免部分负担制,扣除经济弱势与重大伤病者,预计影响510万人、一年多出42、43亿元能挹注健保。 健保署长李伯璋表示,健保开办初期,为避免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每月回诊来回奔波且耗时,鼓励医师视病患情况开立慢性病连续处方笺,因而免除药品部分负担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其中,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者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的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缴了增值税忘了缴附加税?不缴要出大问题! 还分不清真假发票?三招教你审发票! 国家为了继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面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1)高压电机一般设计在海拔不超过1000m,环境空气温度不超过40℃的地点运行。 (2)高压电机在额外电压变化±5%以内时,可以按额定定率连续运行。如果电压变动超过±5%时,则应按制造厂的规定或试验结果限制负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以第一年中标租金为计算基数;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第一年中标租金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100-500万元的部分:按0.8%(第一年中标租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两千元,按两千元收取)。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包2招标代理服务费:2475元;包3招标代理服务费:2295元;包4招标代理服务费:2400元。转账时须备注招标编号及合同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