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引才引智环境,满足外籍人才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用汇需求,支持重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重庆开展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试点的批复》(汇复〔2020〕4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外籍人才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的批复》(汇复〔2020〕4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现予发布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外籍人才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分辨率:1280*768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2月18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届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维护法治统一以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组织对现行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决定: 一、废止《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公布 根据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二、对《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公布 根据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中的“市房产管理部门”修改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公安、统计、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积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租房保障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及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12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名单的公示》。 首批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公示名单中,广州22个,深圳18个,东莞9个,佛山7个,江门5个,汕头、肇庆各4个,惠州、中山、潮州各1个。 根据《通知》,经县级遴选推荐、地市评估推荐、省级评估等环节,共评选出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72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 ,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透明度 ,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我们制定了《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2017年11月23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进场服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行为 ,提高代理机构进场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 ,促进开标 、评标 、评审现场服务工作制度化 、程序化 、规范化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 ,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市区(含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等各类
为了明确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的适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商务部制定了《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2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明确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的适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标准补充规定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月标准除以30天计算)。 女职工生育待遇,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对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补助服务单位上报申请吸纳补助的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料审核符合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补助的共94人,申请岗位补贴94000元(玖万肆仟元整)。资料审核完毕,现予公示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和《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规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成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2年各省(区、市)、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广东农垦总局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附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评审。经评审确定,共19996名学生获得2021—2022学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每人奖励6000元,现予公告。 希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以获奖学生为榜样,以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力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展现新时代中职学子风貌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助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部组织遴选了70项农业主推技术(见附件),现予推介发布。 各省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主推技术、地方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技术需求,遴选推介地方农业主推技术。要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等,发挥试验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等的示范展示和引领带动作用,组织专家、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集中培训,引导广大农户科学应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技术快速进村入户,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1〕1827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会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了《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2年版)》和《江苏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