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栏
按照市公开办《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东市公开〔2012〕1号),现将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11年市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总体战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工作机构得到完善、政策法规得到贯彻落实,单位门户网站建设、新闻宣传工作、信息上报工作成效明显,有利地促进了广大群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提升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2)环保审批类型:按职能,将由我局办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环境影响报告表初审或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排放污染物物许可证、临时排放污染许可证、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试运行等审批类型向社会公开。 (3)环保机构设置:我局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环保举报中心、监测站工作职能在网站上公开
中共彭泽县委、彭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URL] 太平关乡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规定》、《方案》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乡长闻其进同志任组长的太平关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刘春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制定了《太平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杨柑镇实际和社会关切,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了《遂溪县杨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载体:杨柑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镇办公楼公开栏等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按时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我校认真编制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学校信息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 2011年,舒城一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市、县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坚持以依法办学、提高效能为目标,以作风建设、增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学校网络等途径及时更新、发布信息,有力地推动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对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办学和实现学校跨越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0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权力监督、推行电子政务、构建“阳光政府”的部署,认真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息的职责,明确公开范围,畅通公开渠道,完善监督和保障机制。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近几年来,我局各项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
建立了领导政务信息领导小组,配备工作人员1人,每年都制定政务信息工作方案,本年度举办了12次培训班(各类),718人次参加培训。 (二) 建立了完整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三) 能够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所要求我局公开的各项情况,同时及时做好政务公开网上政府信息更新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及相关材料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大场镇子栏目([URL])的“公开年报”中查阅和下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6日
2017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并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及时间。 二是进一步坚持我镇常规工作一月一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的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知情会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同时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