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栏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一、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要切实加强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确保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按照学校编制的校务公开目录,全面落实校务公开内容,确保校务真正向社会公开、向教工公开、向学生公开,接受社会及师生的监督。 三、通过校园网、行政、教学、学生管理公开栏,及时做好校情校务的公开公示
太平关乡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规定》、《方案》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乡长闻其进同志任组长的太平关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刘春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乡制定了《太平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为增强教职工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发展。 校务公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成立由校长为组长,教学副校长、行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由书记为组长,工会主席、总支纪检委员为副组长,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我局2021年11月5日将《黄山市村(居)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2月5日共收到修改意见4份。其中休宁县民政局建议增加“公开时间”项;歙县民政局建议增加“卫生健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救助情况”、“征兵、抚恤、优抚工作情况”、“扶贫、移民后扶持资金”等一级事项;市教育局建议将表格第7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情况”公开时限修改为“每学期一次”,公开时间修改为“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公开时限5天”,公开主体修改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渠道及载体修改为“学校公开栏”;市卫健委建议将表格第一条公开内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及实施情况”修改为“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实施情况”。以上意见均已采纳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积石山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积石山县司法局主动公开积石山县司法局制作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积石山县司法局领导分工、积石山县司法局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康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我乡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并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及时间
单位:煤矿运营作者:高永生发布时间:2022-06-06 点击数:1251 今年以来,煤矿运营公司严格按照党建质量认证和精细化管理的标准要求,创新厂务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了厂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该公司突出“领导作用、全员参与、持续改进、过程控制、职工满意、双方共赢”的原则,对《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区(班组)务公开实施细则》《厂务公开监督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行完善,从公开内容、程序、时间、地点和管理工作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量化了厂务公开责任制、责任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形成了“党委领导、工会搭台、行政唱戏、代表监督、群众参与”的厂务公开工作格局。 在公开内容上,该公司把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作为公开重点;在公开形式上,确定了三级公开栏及《信息交流》、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在公开程序上,确立了拟定方案、审查把关、规范实施、反馈信息、落实整改、监督检查、集中归档等7个步骤
根据《漯河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漯阳光建办〔2018〕10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漯河市环境保护局“阳光民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推进“阳光民生”,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民生项目和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是深化“阳光漯河”建设,回应群众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具体举措。按照《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的指导意见》(漯发〔2018〕 号)和《漯河市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漯阳光建办〔2018〕 10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