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相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会同市交管办、市发改部门制订了《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宁波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请相关单位于2018年2月9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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