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办发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5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成效显著地方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全面提升,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第二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经实地考察和研究,确定第二批示范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随机开展示范单位建设情况检查
水亭畲族乡水亭村2022-6-1加油加汽站用地 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2〕 71 号),已于2022 年9月16日——10月18日,在水亭畲族乡人民政府及水亭村公告栏进行了张贴,现将经最终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022〕71 号予以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为扎实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高电能管理水平和用电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根据《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8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宁财(建)发〔2012〕749号),现就2015年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必须与电能管理、电力设备改造、电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有直接关联的项目: (三)智能化用电改造、需求响应等建设项目; (五)与电力需求侧管理有直接关联的其他项目。 (一)申报项目应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建设完成的节电项目(已享受政策补贴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项目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建)发[2012]749号)有关要求,技术方案先进、可行,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 (三)申报项目电能利用水平高于全区同行业平均水平,项目实施完成后该项目年节电量不低于3%。 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各市及宁东管委会工信、财政和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申报表
设立依据:《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阳泉市创新驱动奖补政策十四条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59次常务会议纪要》《阳泉市人民政府 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 共建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阳泉)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合作协议》《阳泉市人民政府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合作成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智能物联网(阳泉)研究中心战略合作协议》及阳泉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五城联创”整体部署 管理办法:《阳泉市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阳政办发〔2018〕75号) 预算安排:《阳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阳财预〔2021〕21号),经研究并请示市政府批准,下达2021年科研经费201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申报指南:主要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科技管理及科技活动、阳泉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费、阳泉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资产评估、科技智库建设、北大产学研合作经费、5G技术与应用联合实验室建设费、循环经济综合利用研究院建设费、大数据及智能物联网展示中心工程尾款、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西赛区决赛、清华校友会三创大赛新材料专题赛、智库建设、阳泉产业技术研究院前期筹建零星支出。 主办:阳泉市科技局 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28号 邮编:0450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要求,根据《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怀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怀环函〔2019〕73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芷政办发〔2017〕23号)的区域划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第五条“区域划分”第一款畜禽禁养区调整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二、将第五条“区域划分”第二款畜禽限养区调整为: 1.县城建成区、乡镇政府所在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文化教育和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外延300米以内的范围。 2.铁路、高速、国道等道路两侧300米范围内的区域
相关区财政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村村通客车”工作,规范和加强“村村通客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推进“村村通客车”工作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津交发〔2019〕23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等有关法规及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村村通客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村村通客车”工作,规范“村村通客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村通客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各区实施“村村通客车”工作的资金
天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解读《长沙市天心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实现天心区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推进天心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制定了《长沙市天心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简称《实施方案》)。 到2025年,我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8%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4号) 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81号)等相关规定。 从我区实际出发,增加《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开展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让《实施方案》更具实操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7号)精神,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现结合本市实际,市行政审批局起草了《泰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现将《泰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9月11日之前将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但栏目的开设体现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用好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拓宽民意征集渠道,推动信息化建设工作。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全省双创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81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建设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2〕183号)有关要求,在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和提报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和现场抽查,拟确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30家单位(区域)进入第二批山东省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威海荣成市等7家单位(区域)进入双创示范基地培育单位名单,经过2年培育期后,对评估合格的予以认定。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18日至7月22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0〕38号)精神,为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学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顺利完成本学年的招生计划,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范围: 户口、房产都在本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儿童。 学区内随迁人员子女向我校提出就学申请的,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流动人口积分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椒政办发〔2018〕168号)文件精神办理报名手续,学校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录取,招满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