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以培养国军军官、士官化学兵及技术勤务之专业为宗旨。
本校依学校特性及发展方向,办理进修教育。
本校设下列各处、中心、室,分别掌理下列事项:
一、教务处:掌理招生、注册、课务、教材、学籍及其他教务等事项。
、爱国教育、辅导服务、军纪监察、军事安全等事项。
三、总务处:掌理文书、人事、后勤、工程营建及其他总务事项。
四、资讯图书中心:掌理教学研究资料之搜集及资讯服务之提供等事项。
五、主计室:掌理岁计、会计及统计事项。
刊物之发行及其他作战研究发展事项。
本校因教学及研究之需要,得报请国防部核定,调整或设其他必要单位。
本校设教官组、学员生总队部、化学兵训练测考中心、本部连。
,襄助校长处理校务。
本规程所列各职称之官等、员额,另以编制表定之。
聘雇人员;已进用者,得继续雇用至离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