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1、无因解除:也就是说不需要原因,劳动者直接通知用人单位表达自己解除合同的意法律除了对订有服务期限和竞业禁止协议的劳动合同有一定的约束外,其他条件未作限制,因为劳动者通知解除的权利属于劳动者就业权、劳动权的具体体现,用人单位无权进行干涉。(按照阶段有两种:一种是试用期内解除;另一种是试用期满后通知解除。而劳动者无因解除的成本就是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有因解除:就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瑕疵从而导致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招聘和录用员工的过程中, 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起着不同的作用。 录用通知书属于用人单位希望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 员工可以选择接受, 也可以不接受。 因此, 在实际操作中, 仅有一张书面通知不能完全构成合同关系的建立
2016年8月1日,万某入职某食品公司,从事检验工作,双方口头约定万某月工资为3000元。万某入职时,公司负责人告知其3个月试用期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8年7月31日,万某与食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为了节省开支就招一些临时工,但并没有为这些临时工负责,只是把他们当个苦力,所以也不会和他们签订什么合同,这样对于临时工来说有很大的影响,下面就让金柚网来给我们详细的说说不给临时工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只要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就业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公司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主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月工资
热线律师说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从调岗 员工就必须服从吗?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近日,有网友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自己不久前入职西安一家公司担任行政文员,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但上班3个月后,公司突然让自己转岗为销售人员。网友提出质疑后,公司以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为由,拒绝协商,否则就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发帖咨询,劳动合同中约定服从调岗,员工就必须服从吗?对此,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邀请陕西莱锦律师事务所律师代吉良进行了相关解答
但是不能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案例简介: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名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酒店女员工何某于2013年8月1日加入公司。双方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
可以直接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就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如何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如何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我们在和面试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有的公司是会约定我们在这个公司工作多长时间的,但是在后面的慢慢发展中,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会导致我们提前解除这份劳动合同,那么这时候该怎么做呢?那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下就是详细的内容介绍了。 在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如果劳动者这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提前三十天的时间用书面的形式来告知公司的,公司的那一方同意了那么这个合同的解除也是非常地顺利的,这个法律的规定也是表示了劳动者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只要是按照是这个方式只想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在线刷脸、电子签名,3月1日,求职者程方圆在手机上远程操作,与内蒙古卓冠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份在通辽市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是内蒙古首份电子劳动合同,标志着内蒙古延续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开启“无纸化、电子化”新时代。 据了解,为降低企业用工管理成本、提高用工管理效率,内蒙古率先在通辽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下面为解除合同通知书及终止合同通知书的范本。 我单位决定自 年 月 日起解除与你所签订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劳动合同理由如下: 1.请接此通知后于 年 月 日前到 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⑴无经济补偿、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 ⑸实发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元.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
法律知识问答劳动合同法篇二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近日听闻了不少离职时发现没签劳动合同导致的“惨剧”,英国立博体育官网其揪心程度,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借此机会提醒广大求职者,不论你应聘的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只要没签劳动合同的都是流氓。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你没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的一种协议。二辊压延机厂家无锡市合丰机械设备厂论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要补偿的几种类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该遵守相应的订立原则,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劳动双方就应当自觉遵守。那么,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应该怎么办呢?员工能拿到补偿金吗? 二辊压延机厂家论企业不续签劳动合同要补偿的几种类型: 一、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不续签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单位的原因,比如降低劳动报酬、提升劳动条件而不加薪等,这样的话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补偿金的;如果不续签的原因的员工,而且单位有降低了劳动条件,那么只需要支付劳动报酬就可
劳动合同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合同形式,公证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所谓劳动合同,是指申请相关公证机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证明的方法。那么,劳动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呢?一起看看小编的介绍吧! 劳动合同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一)通过劳动合同公证,规范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增加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可以增强劳动者的责任感,促进劳动者端正态度,认真工作,从而提高劳动效率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哪些特殊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其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执行
劳部发(1996年10月31日) 《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 (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
江苏省总工会今天发布**预警提示,提醒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当前重大疫情条件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可从以下3个方面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一是维持劳动关系稳定,依法续延劳动合同。人社部此前明确规定,防控疫情期间,对于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到岗劳动的职工,企业不得单方裁员,以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据此,用人单位应尽可能采取适当措施,保持劳动关系稳定
如今大多数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而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协商一种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要是不续签劳动合同,此时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签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生吗-已经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生吗(2022推荐) 签劳动合同后还算应届生吗-已经签了劳动合同还算应届生吗(2022推荐):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承认的高校就读的
员工在多地工作,应当在哪里申请仲裁? 李某是一家互联网销售公司的业务员,常年在华北地区几个省份工作,很少到公司总部。最近,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李某想通过劳动争议仲裁**。 但是有人告诉李某,在多地工作属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只能到公司总部所在地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设定和支付,是劳动争议中最常见、最敏感,也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从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发展趋势看,身份性争议逐步让位于经济性争议,传统的“给钱也不肯走人”的理念,已被“走人不要紧,只要你赔偿”的观念所代替。 为什么说它又是一个最复杂的问题呢?我先说一件事
工作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应当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据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依据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赔偿双倍工资? 王某是某广告公司员工,可工作没几个月就离职了,还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公司赔偿他双倍工资,原因是公司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经过一审的调解,当时公司同意支付王某2.5万元,但是到执行阶段,公司又不愿意给钱了。 执行法官主动找到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李某这样说道:“不是我们不愿意给钱,就是觉得憋屈,当时王某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我们也不能强迫他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设定和支付,是劳动争议中最常见、最敏感,也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从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发展趋势看,身份性争议逐步让位于经济性争议,传统的“给钱也不肯走人”的理念,已被“走人不要紧,只要你赔偿”的观念所代替。 为什么说它又是一个最复杂的问题呢?我先说一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