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条
李小姐与1997年7月25日入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进入该公司工作后李小姐多次要求该公司和其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故李小姐和该公司始终未签订劳动合同。1999年7月25日该公司通知李小姐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李小姐向该公司提出要求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以双方系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合同到期为由拒付经济补偿金,于是李小姐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按其工资标准支付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李小姐的申诉要求
2022年7月以来,市公安局查扣了一批已达到报废标准或逾期未处理车辆(两轮摩托车类858辆,三轮摩托车类6辆,大小型汽车类43辆),截至2023年1月1日已超过法定处理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交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注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总机构在中华民国境外之营利事业,依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财政部核准或核定,其所得额按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百分之十或百分之十五计算,其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依同法第九十八条之一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应由营业代理人或给付人扣缴者,按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利事业所得额扣取百分之二十。 总机构在中华民国境外之营利事业,在中华民国境内经营国际运输、承包营建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或出租机器设备等业务,其成本费用分摊计算困难者,不论其在中华民国境内是否设有分支机构或代理人,得向财政部申请核准,或由财政部核定,国际运输业务按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之百分之十,其余业务按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营业收入之百分之十五为中华民国境内之营利事业所得额。但不适用第三十九条关于亏损扣除之规定
刑法第47条:“受徒刑之执行完毕,或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五年以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第一项)第九十八条第二项关于因强制工作而免其刑之执行者,于受强制工作处分之执行完毕或一部之执行而免除后,五年以内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论。(第二项)[1]” 简单来说,所谓累犯就是犯罪并受到徒刑宣告且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又“故意”触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因为这样显示出刑罚对于犯罪人并没有矫正的效果,因此这时候法官量刑上就会再给予加重
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二)将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的“依法实施进出境检疫。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检疫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修改为“海关依法实施进出境检疫,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检疫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三)将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依法实施进境检疫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二百四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依第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四项、第八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或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之申请事项为隐匿或虚伪之记载者。 二、违反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者。 三、杠杆交易商违反第八十一条准用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者
经营证券金融事业、证券集中保管事业或其他证券服务事业,应经主管机关之核准。 前项事业之设立条件、申请核准之程序、财务、业务与管理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规则,由主管机关定之。 违反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之二第一项、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四十三条之一第三项、第四十三条之五第二项、第三项、第四十三条之六第一项、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六十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至第九十八条、第一百十六条、第一百二十条或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一百八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法律规定,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如果专利权人忘记缴纳的,首先在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如果在上述6个月期限内没有补缴的,则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对驾驶机动车的要求,我国是比较严格的,一定要取得了相应的资质,即获得了机动车驾驶资格证后,才能驾驶机动车。那么要是驾驶人无证驾驶呢,此时该怎么处理?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无证驾驶怎么处理? 根据《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