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最高法院判例全文汇编-民国 20 年~38 年刑事部分(20~29 年)( 第二审法院之审判,除有特别规定外,依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既准 用第一审审判之规定,则其调查证据自应践行同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至第二 百八十条所定之程序,不能仅以讯问被告为已足
合议制度指由三人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对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外,以合议制为原则。实行合议制,必须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是实行合议制的组织形式
智慧财产法院、智慧财产检察分署、智慧财产局是否同一性质的机关?有何不同? 回答: 一、职掌业务不同 (一)智慧财产法院于97年7月1日成立,为处理智慧财产案件之专业法院,与台湾高等法院同一位阶,处理之案件性质包括民事、刑事、行政、执行; (二)智慧财产检察分署之全衔为台湾高等检察署智慧财产检察分署,乃因应智慧财产法院对应设置,为办理智慧财产刑事案件第二审检察事务之专责检察机关,各地方及其高等检察署分署检察官办理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第3条第2款及第4款之刑事案件,其直接上级检察署检察长为台湾高等检察署智慧财产检察分署检察长(由台湾高等检察署检察长兼任); (三)智慧财产局隶属经济部,于88年成立(其前身为中央标准局),为处理智慧财产业务之行政机关,不负责检察及审判业务。 二、所在位置不同。智慧财产法院位于新北市板桥区县民大道2段7号3楼、智慧财产分署位于台北市中正区延平南路143号5楼,智慧财产局位于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号3楼
诉讼标的之金额,依原告诉之声明定之。 参司法院民事诉讼事件裁判费征收核算对照表。 此因财产权而涉讼,其诉讼标的之价额,为排除侵害、防止侵害或销毁侵害物等可得之利益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行政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
2019年二审程序抗诉与再审程序抗诉的区别与相同点? 抗诉是检察机关对于一审判决的救济手段,对于检察院的再审抗诉和二审抗诉,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王建华律师,浙江嘉兴刑事领域专业律师,[URL] 主要研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王建华律师做工作认真负责,自执业以来办理了上百个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接手的刑事案件几乎都得到无罪、缓刑或减轻的满意效果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好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来做,以“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为办案理念,力求帮助每一个辩护人能获得有效辩护并且得到罪轻、无罪的有利判决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数罪并罚案件,刑法第五十条既以裁判确定前所犯为标准,与旧刑法第六 十九条以裁判宣告前所犯为标准者,显有不同,故数罪中之一罪,若其犯 罪时期在他罪业经宣告判决尚未确定中者,依旧刑法之所定,固应与他罪 合并执行,不得并合论罪,若依刑法所定,即应与他罪并合处罚
惩戒法庭第一审惩戒处分之判决,因上诉期间届满、未经合法之上诉、当事人舍弃上诉或撤回上诉而确定者,书记官应即制作判决确定证明书,于送达受惩戒人主管机关之翌日起发生惩戒处分效力。 惩戒法庭第二审惩戒处分之判决,于送达受惩戒人主管机关之翌日起发生惩戒处分效力。 受惩戒人因惩戒处分之判决而应为金钱之给付,经主管机关定相当期间催告,逾期未履行者,主管机关得以判决书为执行名义,移送行政执行机关准用行政执行法强制执行
1、报请程序 根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236条、第250条以及2012年《刑诉法解释》第244条的规定,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程序如下: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涉外合同诉讼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这就需要在涉外合同诉讼的诉讼期间和审理期限上作出与国内合同诉讼的一般规定不同的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行使和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诉讼期间和审理期限不同的规定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涉外合同诉讼被告答辩期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长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