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
一、准对于持有如附表所示证券之人为公示催告。 二、声请人应于本裁定送达之翌日起20日内,核对附表所示证券之记载无误后,依规定向本院声请将本公示催告公告于法院网站(声请时应注明本件案号及股别)。 三、声请人未依规定声请公告者,依法视为撤回公示催告之声请
帮别人作保是不智的行为,除非是你足够信任的人,否则保证人的角色就是负义务、看别人享受好处,但自己没有得利的事情。而一旦成为保证人,要免除保证责任,就非常得困难了,以下列举出可以免除保证人责任的情形。 民法第752条规定:“约定保证人仅于一定期间内为保证者,如债权人于其期间内,对于保证人不为审判上之请求,保证人免其责任
东方今报讯 昨天,郑州市某夜市烧烤店主陈某为自己的违法占道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去年夏天的案件原本处罚2万元,陈某一直拖到现在,拖到法院前来强制执行,罚款由2万元变成4万元。 昨天,区路与岗杜街交叉口,一家烧烤店门口来了30多名穿制服的人,他们是金水区法院“城管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和金水区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老板陈某一看执法车开到门口,觉得不妙,直接从后门跑了
本文摘要:为了解前进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森严排查火灾隐患,极力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再次发生,6月11日上午,余姚消防大队执法人员的组织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展开了全面检查,依法查禁了余姚瑶池汇身体健康管理中心,强制执行投产歇业。 为了解前进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森严排查火灾隐患,极力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再次发生,6月11日上午,余姚消防大队执法人员的组织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展开了全面检查,依法查禁了余姚瑶池汇身体健康管理中心,强制执行投产歇业。日前,执法人员在对坐落于余姚区岳林街道岳林东路288号的余姚瑶池汇身体健康管理中心检查时,找到该单位予以消防安全检查私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催告无正当理由逾期并未遵守投产歇业的惩处要求,给与宁波余姚瑶池汇身体健康管理中心整体强制执行投产歇业的惩处要求,并叮嘱涉及负责人要严苛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为员工以及顾客的生命安全负责管理
本文摘要:经营多年的餐厅,忽然接到城管的拆毁催告,面对歇业的危险性。原本,租来的场地只是临时建筑,而且早就多达用于期限。近日,餐饮公司把出租方告上法院,赔偿100万元损失
工程款拖欠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还款日的次日起计算。工程款拖欠的处理可以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请政府主管部门帮组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工程款拖欠有诉讼时效
惩戒法庭第一审惩戒处分之判决,因上诉期间届满、未经合法之上诉、当事人舍弃上诉或撤回上诉而确定者,书记官应即制作判决确定证明书,于送达受惩戒人主管机关之翌日起发生惩戒处分效力。 惩戒法庭第二审惩戒处分之判决,于送达受惩戒人主管机关之翌日起发生惩戒处分效力。 受惩戒人因惩戒处分之判决而应为金钱之给付,经主管机关定相当期间催告,逾期未履行者,主管机关得以判决书为执行名义,移送行政执行机关准用行政执行法强制执行
《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项甫) 本局于2022年8月1日向你送达了温人社理字〔2022〕14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因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8883.68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温人社催字〔2023〕10号)
我中心已于2018年9月10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湛公积金责缴〔2018〕1号),履行限期已满。经查,你单位未按决定书的规定为原职工林X发(身份证号440803********2031)补缴住房公积金。现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我中心为该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7342元
设高雄市左营区博爱二路204号8楼之1 法定代理人 黄文辞 住高雄市左营区博爱二路204号8楼之1 声请人因支票遗失事件,声请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一、准对于持有附表所示支票之人为公示催告。 二、声请人应于本裁定送达之翌日起20日内,核对附表所示证券之记载无误后,依规定向本院声请将本公示催告公告于法院网站(声请时应注明本件案号及股别)。 三、声请人未依规定声请公告者,视为撤回公示催告之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