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
为何借出去的钱想要收回来会如此难?大家都觉得:借钱时,把你当祖宗供上,还钱时,还钱的人成祖宗。还真的是这样,怎样能迅速把借钱给追回来?成都要账公司还会具体跟大家来讲一讲这个问题。一、 需要有可以来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一些证据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 刑事案件,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诉讼时效(追诉时效),《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民事案件,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下列案件诉讼时效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有效欠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写下欠条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愿;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有欠款人本人的签名。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助力“万人助万企”,近日,鼓楼区审计局召开业务会,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民法典》。 会上,局党组书记张敏同志首先结合***法治思想要义,向全体人员宣讲《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张敏同志讲到,***法治思想要求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决定,定下来。不可以退,具有担保性质。具有法律效力,违约方加倍返还
【商标侵权诉讼概述】 商标侵权诉讼是指当商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商标权利被他人侵犯时,在掌握一定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诉讼行为。与向工商部门提起的行政投诉相比,权利人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可以请求赔偿、有效弥补损失,并且其结果具有终局性,是有效打击商标侵权、维护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 对于他人的何种行为,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当您发现他人有下列行为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1、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权利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5、给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失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的方式如下: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2、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 3、诉讼调解也称司法调解。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 一般来说,赔偿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商达成的,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不能反悔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的。但是,如果发生了规定的如下情形,则该协议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 1、有下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 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苏州市****告诉你彩礼返还需要怎样的条件? 苏州市****告诉你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是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当事人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怎么办?彩礼返还需要怎样的条件?在事实中,彩礼返还需要很多条件,下面法律快车网将为你详细讲述彩礼返还需要怎样的条件。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苏州侦探社人生活困难例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
最近,我所主任和周强律师参与一案的调解,为顾问单位减少经济损失50多万元。 某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1994年在筹建公司时将厂房及办公楼工程发包给烟台港务工程公司
(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 (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