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我局对萍乡市湘东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萍乡市湘东区湘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泉湖垅(区教育局对面) 萍乡市湘东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萍乡市湘东区湘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一阶段)
刘某与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1)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黄奇帆,市长。 上诉人刘某因请求撤销被上诉人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五中法行初字第0012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文摘要:2018年执法职业资格考试革新后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部门,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到场主观题的考试,那么详细考试题型、题量是怎样的呢?2018年执法职业资格考试革新为2+1的考试模式,题型题量漫衍如下:考试详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王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执法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18年执法职业资格考试革新后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部门,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到场主观题的考试,那么详细考试题型、题量是怎样的呢?2018年执法职业资格考试革新为2+1的考试模式,题型题量漫衍如下:考试详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王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执法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客观题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情况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 刑事案件,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诉讼时效(追诉时效),《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民事案件,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下列案件诉讼时效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搜索小技巧:精简关键词可以搜到更多的结果哦!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 申请的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它不仅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而且是一种对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行政救济方法。 凡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只要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行政复议法》在明确规定了哪些行政行为可以申请复议的同时,又对不能依照复议法申请复议的四类行政行为作了规定
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2020.03.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0年3月2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对河南煜景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6000套室内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问:已提起复查、诉愿尚未确定,为何仍移送执行。 答:答:依强制执行法第18条第1项规定强制执行程序开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停止执行。又依诉愿法第93条、行政诉讼法第116条规定原行政处分之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因提起诉愿或行政诉讼法而停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8月24日我局对宝丰县大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4月25日,当事人委托上海摩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哥伦比亚一批手环。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中有标有“WORLD CUP 2018”商标的手环99980只,价值6658。67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