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解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 除《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别规定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外,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 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县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管辖以县级派出机关、县级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镇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已被相关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二、县司法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全县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事项,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开展工作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责任追究,是指行政机关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中,因违反《条例》和其他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惩处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10日内。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出台《2023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措施》明确,要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成本,在对有关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广泛听取各类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推进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四张清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全年为不少于150家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服务;深化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机制,推进全市10家小微企业共享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优化涉企仲裁公证服务,对涉企仲裁案件实行简易程序和速裁机制,推行公证服务优惠减免政策,为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开展企业专题普法活动,建立精准普法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涉企矛盾纠纷调处,鼓励涉企矛盾纠纷当事各方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治责任,狠抓十条措施的落地落实,主动加压赋能、提质增效,为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我局对萍乡市湘东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萍乡市湘东区湘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泉湖垅(区教育局对面) 萍乡市湘东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萍乡市湘东区湘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一阶段)
刘某与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1)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黄奇帆,市长。 上诉人刘某因请求撤销被上诉人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五中法行初字第0012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漯河市电化教育仪器馆(漯河市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 职能介绍: 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保卫、应急、双拥、绿化、卫生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和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督办督查等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协调市直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 职能介绍: 承担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及本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管干部和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直属教育系统的群团工作。 职能介绍: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等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规划、指导和落实教育行政干部及所属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任职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5月18日作出的《终止调解通知书》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本机关法制机构于2022年5月30日收悉。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请求撤销的《终止调解通知书》,系被申请人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作出的处理行为,依法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可以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就民事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