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人员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责任追究,是指行政机关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中,因违反《条例》和其他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惩处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主要内容如下。 共青团中央印发《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了《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建工集团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抓班子、带队伍、重教育、严纪律、强制度,很有特色,整体工作是比较满意的。”12月28日,省国资委考核组来我集团检查考核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给予充分肯定。此次考核由省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陈国辉带队,省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钟武志、监事会一办事处主任科员龙玉忠、省国资委纪委主任科员张人彪参加检查
4月15日下午,院教务处、评建办组织召开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教务处领导、各分院院长、教务教学部门同志、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胡永定副院长主持
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含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所投资设立的企业国有资产)。市属企业的集体资产由市国资委代管。 一、划入的职能 (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的职能
1、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3、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30条要求” 5、《安徽交控集团党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交控发〔2015〕8号) 6、《安徽交控集团党委印发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皖交控发〔2015〕9号) 7、《安徽交控集团公司纪委关于印发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皖交控纪〔2015〕1号) 8、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仁强在2015年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作的报告《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把握新机遇,奋力开创集团公司科学发展美好篇章》 10、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友才在2015年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作的报告《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纪律约束,为集团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1、 《安徽省交通集团汽车运输公司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人才是企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按照鞍钢集团公司战略目标和总体任务要求,人才队伍建设以“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以用为本、重点突出、创新机制”为指导方针,树立“真诚、尊重、进步、共赢”的人才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以人为本,以“企业与员工同发展”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和创新人才优先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强化人才管理制度保证体系,为将鞍钢集团建设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能够引领世界钢铁工业发展的特大型跨国集团”提供坚实的人才队伍保障。 以服务鞍钢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宗旨,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出、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人才引进原则,按照“层次合理、分类实施”的指导方针,每年有计划地引进数百名高校毕业生、各领域成熟人才到鞍钢集团工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7“砺剑工程”首个培训班次——必修课程研修班在电子党校成功举办,电控党委副书记张岳明做开班动员,强调领导干部要坚持主动学习、持续更新知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参训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今年的“砺剑工程”研修班培训课程更加聚焦学员的共性学习需求,围绕领导人员综合能力素养提升和专业领域知识更新,结合电控实际,邀请实战专家开设专题讲座实操课程,围绕问题解决组织结构化研讨。4月份已开设课程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风险防范》、《长征精神与从严治党》、《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等,邀请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军事科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的领域权威和行业专家为学员授课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关于2018年度市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履职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3月4日,路桥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2018年度履职考核工作会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唐彦明、市国资委四级调研员宋洁、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田青春、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科长蒋娟等出席会议,路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部分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路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勇主持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32号)文件精神,根据淮北师范大学《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发[2011]9号),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审计处成立联合审计组自2021年4月15日起,对赵辉等15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组将依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请学校广大教职工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的提供信息和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