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期
本院受理的原告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格远电子商务工作室、谢佳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一、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7850485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8万元;三、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本案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被告答辩期满的次日起计算
本院受理(2022)粤0105民初252号原告广州保鑫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市多品鲜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20499.57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具体事实和理由详见起诉状。 因目前无法向上述被告送达,现本院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禾盛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曹会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文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车辆挂靠合同书》;2.判令被告10日内将车牌号为粤AU9716的货车从原告名下过户到被告名下并承担一切相关过户费用;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1年为粤AU9716货车垫付保险费5966.87元及车船税93.68元共6060.55元及其自垫付之日至结清之日止的滞纳金;2022年挂靠费6774元(按6774元/年)及其自欠费之日至结清之日止的滞纳金;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否则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在涉外合同诉讼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这就需要在涉外合同诉讼的诉讼期间和审理期限上作出与国内合同诉讼的一般规定不同的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行使和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诉讼期间和审理期限不同的规定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关于涉外合同诉讼被告答辩期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长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本院受理(2023)粤0104民初4969号原告江素琴诉被告广州永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张志敏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因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1、确认原告对被告享有387457.31元债权(含房款、代收税费、装修款、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颜洪”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去劳动局讨工资需要带什么资料 去劳动局讨工资需要带以下资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本文有48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多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霸州市聚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李金伟、刘曙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州多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已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霸州市聚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向原告支付剩余30%货款,即53400元;2、判令被告霸州市聚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费用共计2992.48元;3、判令被告李金伟向原告返还80000元,被告霸州市聚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被告刘曙光对被告霸州市聚升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全部清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案件审理期间,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12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本院依法缺席裁判。
本院受理原告彭文斌与被告庾展桃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深圳市格兰莫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600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否则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2、检索涉案的专利文件,根据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确定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将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对应的技术特征进行对比,确定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5、对涉案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检索并搜集相关证据,如涉案专利不具备专利性时,则应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此申请受理后,依据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则可要求法院中止专利侵权诉讼的审理。 请求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书和必要证据一式两份
原告广州悦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永生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文书。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原告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车辆《委托服务承诺合同》;2、依法判决被告10日内将车牌号为粤A882S0货车从原告名下过户到被告名下并由被告承担一切相关过户费用;3、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粤A882S0货车2019年(含)至2022年(含)共4年(48个月)的车辆服务费4320元(90元/月)及其自欠费之日至结清之日止的滞纳金,暂总计4320元;4、依法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