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期
违反第六条、第七条禁止或限制之行为,捷运主管机关得商请当地该管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或行为人命其限期改善、修改、停工或拆除,申请人、起造人或行为人届期不办理者,依行政执行法办理。 无当地该管主管机关者,前项处分由捷运主管机关为之。 大众捷运系统两侧禁建范围为附件一所划定之范围
前条文件、资料与规定不符或内容不全者,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应通知申请者限期补正;届期未补正者,不予受理。 检验机构应填具申请书,并检具下列文件、资料,向中央卫生主管机关申请认证: 三、依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公告之检验机构实验室品质系统基本规范编制之下列文件: (二)检验方法标准作业程序,其内容包括检验结果品质管制之措施。 (三)申请定量检验项目者,应提供其量测不确定度之评估报告
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七条之一或其他法律规定收买自己之股份转让于员工者,得限制员工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转让。但其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得经董事会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之决议,于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之范围内,收买其股份;收买股份之总金额,不得逾保留盈余加已实现之资本公积之金额
证券简称:湖南mg4355电子线路检测中心官网(A股) mg4355电子线路检测中心官网B股(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mg4355电子最新官方版(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工会组织召开职代会代表组组长扩大会议,经全体参会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董事尹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蒋郭清先生、聂斌先生
依本法第四十一条申请刊播之医疗器材广告,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准: 一、内容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 二、未以公正、客观及相同基准之方式,与他人产品进行效能或性能比较。 医疗器材商刊播医疗器材广告时,应由许可证所有人或登录者于刊播前,检具广告所有文字、图画或言词,依医疗器材商登记所在地,在直辖市者向直辖市主管机关,在县(市)者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核准刊播;经核准后,应向传播业者送验核准文件,始得刊播
目前正逢新鲜人谋职热潮,台中市政府劳工局提醒,劳雇双方虽可在诚信原则下约定合理的试用期,但实务上常因雇主于试用期资遣劳工未给付资遣费而衍生劳资争议。劳工局强调,即便是所谓“试用期间的劳工”,其劳动权益与“正职员工”并无不同,无论试用期届满与否,雇主欲终止劳动契约,都须依劳基法相关规定办理,劳、健保部分也须符合规范。 早期劳基法施行细则曾有“劳工之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的规定,但在86年6月12日修法时已删除,因此现行劳基法虽未对试用期间或试用契约制定明文规范,但一般雇主雇用新进员工仅对劳工学、经历做形式上审查,无法了解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因此在正式缔结劳动契约前先行约定试用期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倘若劳工与雇主间有试用期间合意,且工作性质确有必要,则试用期间约定仍为合法有效
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所称教师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案尚在处理程序中,指学校受理教师疑似有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案件之日起,至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决定生效之前一日止。 学校办理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暂时继续聘任,免经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其聘期自前次聘约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解聘、不续聘或终局停聘决定生效之前一日止。 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或依法组成之相关委员会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作成教师解聘或不续聘之决议,或依第十八条规定作成教师终局停聘之决议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学校应自决议作成之日起十日内报主管机关核准,并同时以书面附理由通知当事人
一、 为保障人民知的权利,落实政府资讯公开制度,执行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条及档案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订定本须知。 二、 申请档案应用(阅览、抄录或复制),应事先填具“国立新竹生活美学馆档案应用申请书”向本馆提出申请。 三、 申请案件之准驳,本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补正资料者,自申请人补正之日起算,若驳回申请者,应载明其理由
一、 旨揭保险经人事总处公开征选,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获选承作,办理期间自110年4月1日0时起至112年3月31日24时止,为期2年,其中第1年度保险期间将于111年3月31日届期,为维护在保者之保险权益,转知上开届期讯息。 二、 本保险相关资讯请迳至人事总处万维网([URL]最新消息、给与福利处“福利文康”区或本府人事处网站([URL]业务资讯─待遇福利─福利专区参考运用。又目前中国人寿就本保险专案部分,提供相关宣导说明及文件收送等服务,各机关学校如有相关需求,请迳洽该公司了解办理,洽询电话:0800-098-889
月子做得好,妈妈免烦恼-食药署启动“107年度月子餐稽查专案” 国人养生风气兴盛,妇女产后常食用月子餐调养虚弱的身体,为保障妇女饮食安全,维护母婴健康,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近日将启动“107年度月子餐稽查专案”,会同本处针对月子餐制造场所环境卫生及产品进行稽查抽验。 本次稽查重点包含原料来源及验收、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食品业者登录之符合性、包装标示符合性、定型化契约符合性及产品回收及处理作业流程等,如查获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相关规定将依法处办。 食药署呼吁食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并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GHP不符合规定经命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涉违反食安法第8条规定,可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产品标示不符规定者涉违反食安法第22条,可依同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产品标示、宣传或广告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违者涉违反食安法第28条,可依同法第45条规定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以下罚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