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期
2月17日,由油料所主办的《中国油料作物学报》《Oil Crop Science》两刊编委会议在武汉顺利召开,来自华中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作物所、河南省农科院等30多个高校、院所的90余名编委会成员及学者在线上线下参加了会议。两刊主编、油料所所长黄凤洪,党委书记马秀勇等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了两刊2019-2022届期工作,表彰了优秀编委、优秀审稿人和优秀论文,成立了2023-2024届编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油料作物学报》《Oil Crop Science》编委会章程
第 5 条 本法所称主管机关:在中央为卫生福利部;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 第 23 条之1 中央主管机关应办理护理机构评鉴。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对辖区内护理机构业务,应定期实施督导考核
外籍学生来台取得外侨居留证满六个月后,必须加入全民健保, 全民健康保险系属强制性保险,凡符合投保条件的保险对象均应参加全民健康保险。 若不依规定参加保险,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锾, 并追溯自合于投保条件之日起补办投保;于罚锾及保险费未缴清前,暂不予保险给付。 上述罚锾,经书面 通知限期缴纳,届期仍未缴纳者,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食品药物管理署预告,自2020年7月起,食品包装上标示的“非基改食品”仅能以我国核准登记的非基改原料为主,以目前规定有黄豆、玉米、棉花、油菜、甜菜这5种作物。 食药署表示,针对基改食品标示的规定,目前以国际间审核通过的基改品项,其对应的非基改原料就允许流通,未来新制上路后,仅限于有经过我国的“基因改造食品查验登记”的原料,不确定会不会再增加,若无则以上述五种作物为主,之后不论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若自愿标示“非基因改造”或“不是基因改造”字样,就得符合规定,否则可处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违规包装产品则会被通知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能继续贩卖,届期未遵行规定就会被没收并销毁。
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及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之二,于外国公司在中华民国境内设立之分公司准用之。 外国公司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负责人违反前项准用第二十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违反前项准用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规避、妨碍或拒绝查核或届期不申报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 外国公司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负责人违反第一项准用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规避、妨碍或拒绝检查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
说明:按寄存生物材料之目的系为使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能了解其内容并据以实现,应寄存而未寄存者为揭露不完整,可适用违反第26条第一项之规定不予专利。 23 拟制丧失新颖性:申请专利之发明,与申请在先而在其申请后始公开或公告之发明或新型专利申请案所附说明书、申请专利范围或图式载明之内容相同者,不得取得发明专利 31 31 申请日、优先权日为同日者,应通知申请人协议定之;协议不成时,均不予发明专利。其申请人为同一人时,应通知申请人限期择一申请;届期未择一申请者,均不予发明专利 32I、III 新增 同一人就相同创作,于同日分别申请发明专利及新型专利,其发明专利核准审定前,已取得新型专利权,专利专责机关应通知申请人限期择一;届期未择一者,不予发明专利
▲今日起,200至299人规模的事业单位需雇用或特约医护人员,为员工进行健康评估服务。(图/记者林冠瑜摄) 企业聘雇医护人员新制7月正式上路,劳动部修正“劳工健康保护规则”,有200至299人规模的事业单位,需雇用或特约医护人员的方式,来为劳工进行健康评估服务,预计将有1500多家企业受到影响。职安署表示,若按照规定办理,可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因应日益升高的国内资安风险,本校配合数位发展部111年11月28日修订公告“对危害国家资通安全产品限制使用原则”之措施,电算中心已于111年12月13日公告,通知本校自行或委外营运、提供公众活动或使用之场地,不得使用大陆厂牌资通讯产品(含软件、硬件及服务)。在机关核可、资安管理措施方面皆有调整作法。 机关核可方面,新增两道加严把关规定,电算中心提醒,若各单位系所因业务需求且无其他替代方案,仍需使用大陆厂牌资通讯产品时,业务单位须签陈具体叙明理由及应对之资安强化措施,并经由本校资安长核可,而后发函教育部,取得教育部资安长核可,方可使用
依据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第5条第2款规定,保母不能在收托婴幼儿的时间兼任或经营会影响托育服务的职务或事业,例如不能在收托时间经营杂货店,应全心全力照顾收托的婴幼儿,以免发生疏忽的情形。 主管机关会依照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70条及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第18条第1项规定定期访视、调查,若违反规定,将依照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第18条之1规定,令保母限期改善,如果届期未改善,会依照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90条处以罚锾或是废止保母的登记,停止保母继续提供收托服务。
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者违反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未明定管理费、未设立管理费专户或未依第二项规定于书面契约中载明管理费之金额、收取方式及其用途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 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者违反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支出管理费者,处新台币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 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者违反第三十五条第四项所定之办法中有关专户收支运用资料公开与更新、会计师查核签证及相关资料报经备查之强制或禁止规定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