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做得好,妈妈免烦恼-食药署启动“107年度月子餐稽查专案”

国人养生风气兴盛,妇女产后常食用月子餐调养虚弱的身体,为保障妇女饮食安全,维护母婴健康,食品药物管理署(下称食药署)近日将启动“107年度月子餐稽查专案”,会同本处针对月子餐制造场所环境卫生及产品进行稽查抽验。

本次稽查重点包含原料来源及验收、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食品业者登录之符合性、包装标示符合性、定型化契约符合性及产品回收及处理作业流程等,如查获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相关规定将依法处办。

食药署呼吁食品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并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GHP不符合规定经命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涉违反食安法第8条规定,可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产品标示不符规定者涉违反食安法第22条,可依同法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产品标示、宣传或广告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违者涉违反食安法第28条,可依同法第45条规定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400万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