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局
合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自2009年成立自成立以来凭籍坚实的基础及良好的信誉得到本澳各大小建筑、工程公司及社团等支持并建立良好长期的合作关系.一直以来承接不同类型之装修、低压配电、弱电及冷气工程项目. 一. 业务范围(详见本公司之工程参考) 大型建筑供电系统建设; 商务会所及商业店铺之电力、冷气及装修工程;(包括大型商场、酒楼餐饮、商业店铺、私人会所、学校等) 会展工程临时电、弱电及相关机电项目搭建; 本公司拥有多名持机电工程学士学位,获特区政府注册认可资格,并具备多年机电工程经验之机电工程师,负责本公司之工程设计及项目施工规划,确保工程之专业性;另一方面,工程项目管理、成本控制及质量监控,则由拥有丰富的机构管理经验,并同时具有机电工程学士及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之项目经理负责。而前线之施工队伍,均由具多年电力工程经验之施工人员组成。 本公司以“架构严谨、技术卓越、诚信重质”为营运理念,以“科学管理”及“价格合理”为竞争优势,并一直以“专业进取”与“务实穏健”完成各项所承接之工程
新北市名隆电器公司被控,在陈姓女职员怀孕后,竟要求她以手工抄写代替电脑、还限制她上厕所仅能花十分钟,陈女认为遭“怀孕歧视”,提出申诉,新北市府调查后依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重罚卅五万元,名隆电器不服打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昨判名隆败诉定谳,应如数缴纳。 名隆电器陈姓女职员指控,公司在九十九年四月九日知悉她怀孕后,竟要求她不要使用电脑,原来以电脑制作的日报表则改以手工书写,并调整工作及限制她休息时间,她反映无效后,向新北市劳工局申诉受到“怀孕歧视”,申请劳资协调。 陈女表示,不久后,公司指她职务上怠惰及有不当行为,如使用电脑处理私人事情、未依公司规定请假、未依规定逐日处理营业日报表等理由,将她解雇
修正“台北市身心障碍者就业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自治条例” (一)修正条文第二条、第四条部分,因劳工局更名为劳动局,且参酌类此规定之主管机关及管理机关之规定,爰配合修正将主管机关明定为台北市政府劳动局,而管理机关为台北市劳动力重建运用处。 (二)有关义务机关(构)通报进用身心障碍者之配合事项及公告未足额进用身心障碍者义务机关(构)之规定,因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施行细则及行政程序法均有所规范,故删除现行条文第七条及第八条第一项。再者,未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定额进用身心障碍者之名册资料,本属公开资讯,身心障碍就业服务或社会福利相关机构、团体、学校与医疗单位,本即可自行使用,自无需再为特别规定,爰删除现行条文第八条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