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
2022股东来了 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 陕西赛区等你来挑战2022.0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22.05.13 假冒证券公司合作伙伴开展非法证券活动案例2022.05.10 投资者教育系列之三——天广中茂案例分析2022.04.29 投资者教育系列之二——投资者权益保护2022.04.25 【齐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指南2022.04.18 投资者教育系列之一——风险警示板2022.04.15 普法教育加一个“【齐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竞答”2022.04.09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2022.04.09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2022.03.24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 (2005年6月30日*** 、财政部 、人民银行 ***令第27号公布 2016年4月19日 *** 、财政部 、人民银行 ***令第124号修订)2022.03.24
资料员好入门吗,资料员有培训机构吗? 资料员好入门吗,资料员有培训机构吗?资料员主要负责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项目资料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基本上,每个项目都需要至少配置一名资料员
您的浏览器不支援JavaScript语法,如需要选择字级大小,请利用键盘Ctrl+ (+)放大(-)缩小来改变;如需打印网页内容,请使用键盘Ctrl+P即可打印; 如需将内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网站上,请点选连结进行分享:分享到脸书 、分享到推特; 档案是人类文明演进、国家社会发展及文化延续传承的原始凭证,也是重现历史面貌的第一手资料,更是国家重要的智慧资产。为提升大众档案意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的国际档案理事会(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Archives ICA)自西元(以下同)1970年代末期起即提出档案周(Archives week)构想,鼓励世界各国于10至12月间办理档案(周)等相关推广活动;此后,英国、美国及加拿大等地区,积极连结该地域内档案相关机关,举办档案周或档案月活动。 2007年,ICA于年度大会上决定以ICA创立之日─每年6月9日,为国际档案日(International Archives Day IAD),期望唤起公私部门对档案保存的重视、促使大众对档案及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并提升档案形象及能见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旗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制定全旗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2、依法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全旗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3、组织开展全旗档案学术活动、档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应用现代化科学技术管理保护档案; 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集中保管全旗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和涉及本区各个方面的珍贵历史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5、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负责全旗档案目录中心工作,建立全旗档案信息网络; 6、积极开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编研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并根据国家要求,组建完善全旗档案(电子)目录中心。 7、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或可能危及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的事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急处置其辖内突发事件
为促进档案开放应用,保障民众知的权利及创造档案价值,落实政府资讯公开法,特开辟“档案应用专区”。 本专区除提供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等相关法令、档案应用连结外,亦依据“档案法”、“高雄市政府档案应用作业要点”,提供民众档案阅览、抄录或复制服务,其相关作业流程图及书表下载亦于专区内供民众参考使用。 档案应用阅览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例假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埋设在地下(含水下)的给水、排水、燃气、通讯、电力、热力、交通设施、广播电视等光(电)缆和管(沟、隧)道
(三)土地登记规则第24条定之复印登记申请书及其附件。 (四)复印土地复丈及建物测量申请书原案。 (五)依档案法规定申请复印之公文
市勘技院组织学习新《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市勘技院将新《档案法》纳入普法内容,认真组织学习。11月20日,市勘技院印发《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结合档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
第一条 学校网络信息是学校、学院及院内各单位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载体,是学院领导进行正确决策、推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为确保网络信息处理及时、准确和安全,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在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网络信息的接收、加工、处理、撰写和报送工作实行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