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卷
第一条 学校网络信息是学校、学院及院内各单位上情下达、下情上
第一条 学校网络信息是学校、学院及院内各单位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载体,是学院领导进行正确决策、推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为确保网络信息处理及时、准确和安全,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在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网络信息的接收、加工、处理、撰写和报送工作实行专人负责
商标局讨论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的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副局长、巡视员
商标局讨论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的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副局长、巡视员、副巡视员组成,承办处处长列席。 商标评审委员会讨论驰名商标认定案件的委务会由主任、巡视员、副主任、副巡视员、各处处长组成。 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就商标局分管副局长提交的意见进行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