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档案开放应用,保障民众知的权利及创造档案价值,落实政府资讯公开法,特开辟“档案应用专区”。
本专区除提供国家发展委员会档案管理局等相关法令、档案应用连结外,亦依据“档案法”、“高雄市政府档案应用作业要点”,提供民众档案阅览、抄录或复制服务,其相关作业流程图及书表下载亦于专区内供民众参考使用。
档案应用阅览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例假日及国定假日除外。遇特殊原因停止开放时,另行于本所网页公告周知。
档案应用服务电话:07-3513309分机116、311
档案应用服务场所:高雄市大社区公所档案应用服务室(高雄市大社区自强街1号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