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税
请问不动产被拍卖后,是否会增加其它欠税? 立法院于96年1月及101年1月已修正税捐稽征法第6条规定,其条文如下: “税捐之征收,优先于普通债权。土地增值税、地价税、房屋税之征收及法院、行政执行分署执行拍卖或变卖货物应课征之营业税,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 经法院、行政执行分署执行拍卖或交债权人承受之土地、房屋及货物,执行法院或行政执行分署应于拍定或承受五日内,将拍定或承受价额通知当地主管税捐稽征机关,依法核课土地增值税、地价税、房屋税及营业税,并由执行法院或行政执行分署代为扣缴
为落实社会住宅政策,政府积极鼓励房东释出闲置的住宅,透过包租代管转化为社会住宅,6直辖市从今(107)年1月试办以来,已成功媒合1162户。即日起,数字科技旗下591房屋交易网也开设“ 社会住宅专区”,刊登社宅出租物件,方便民众上网浏览查询。 “保证收租”、“专人代管”不再只是小房东遥不可及的梦想!政府为有效利用民间住宅资源,落实社会住宅政策,除直接兴建社宅外,更积极推动包租代管,鼓励房东释出闲置的住宅转化为社会住宅
花莲县地方税务局表示,财产办理信托之后,原则上不得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因信托财产所生的欠缴地价税及房屋税,稽征机关还是可以移送强制执行。 该局进一步说明,依据信托法第12条第1项规定,虽强调“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惟同条文但书规定也指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生之权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并不受到限制。因此,信托财产名义上虽属受托人所有,受托人系为受益人之利益管理处分,故受托人之债权人对信托财产不得为强制执行,但信托财产所生的地价税或房屋税,如果受托人拒不缴纳造成欠税,税捐稽征机关自得对该欠税之信托财产强制执行
(台中讯)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按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的土地,若土地所有权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之户籍全部迁出该址,即无法适用千分之2的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将改按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的一般用地累进税率核课,税负相差至少4倍以上。 该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的认定,系以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于该地办竣户籍登记,且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的住宅用地。常有土地所有权人因工作关系、子女就学需要或其他原因,将全户户籍迁出,误以为实际上仍居住该处,无出租或供营业使用就符合自住规定,实际上已不符自用住宅用地要件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本(100)年地价税将于11月1日开征,如果符合土地税法第17条及第18条规定得适用特别税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或符合土地税减免规则第7条至第17条规定得申请减免地价税者(例如:骑楼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权人或典权人应依同法第41条及土地税减免规则第24条规定,于地价税开征40日前(即100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申请者,将从明(101)年开始适用特别税率或减免地价税。该署特别提醒纳税义务人,把握申请期限,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请,以免损及自身权益。 财政部赋税署进一步说明,已规定地价之土地,除依法作农业使用符合课征田赋相关要件而课征田赋(目前停征中)者外,都应课征地价税
财政部表示,地价税将于11月1日开征,民众若有自用住宅用地,应在周一(24日)前提出优惠税率申请。官员表示,地价税优惠税率为千分之2,较一般税率省4倍,若逾期申请,要到次年才能适用。 赋税署副署长许慈美表示,地价税一般用地税率为千分之10,但若符合以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的要件者,就可按千分之2的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
自益信托土地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 陈先生所有自用住宅用地办理信托登记,询问是否可以继续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 高雄市税捐稽征处说明:信托土地,于信托关系存续中由受托人持有,原则上应无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之适用。 惟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属一人的自益信托,地上房屋仍供委托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住宅使用并设籍于该址,未出租或营业, 且符合都市土地面积不超过3公亩,非都市土地不超过7公亩的范围内,受托人可检附信托契约书,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请,当年度 就能适用自用住宅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逾期申请则需自次年起才可适用
(台中讯)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常有民众误认新取得的土地只要维持作自用住宅使用,无需重新申请,即可继续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当收到缴款书时才发现已被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且已超过法定申请期限而丧失当年度享受优惠税率课征地价税之权利。 该局进一步指出,土地所有权人不论以继承、赠与或买卖等何种方式取得土地,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皆须于地价税开征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之地方税稽征机关重新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始能自当年度按2‰税率课征地价税,逾期申请者仅能自次年起适用。 民众若有任何疑义,欢迎利用免费服务电话洽询:0800-000321或拨04-22585000转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将有专人为您解答
【陈莹欣╱台北报导】公告地价调高,大地主变多了!财政部统计2016年私有土地地价税缴纳税额中,金额逾万元者增至近80万户、占总缴税户数快1成,创下史上新高,且这些地主有超过8成以上集中在6都。 据统计,2016年全国私有地地价税缴纳户数达808万户,总缴税金额为882亿元,但有近80万户缴税者税额逾万元以上,大户总缴税金额逾743亿元,占全国私有地地价税比重超过8成以上。 若以缴纳金额逾万元大户来看,以台北市23万户最多、其次是新北市14万户,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与高雄市这4各都在5~8万户之间,合计贡献总金额仅283亿元,但光台北市收到23万名大户缴纳的地价税,就已超过250亿元,占整体大户贡献金额743亿元的逾3成
新竹市税务局今指出,竹市2020年地价税缴款书已于10月23日全面寄发,缴纳期限为11月30日,为更便利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今年自9月16日起已放宽超商缴税限额,从2万元提高至3万元,同时也开放非本人持有信用卡缴税,提醒民众每逾2日会加征1%滞纳金,务必要在限期内缴纳。 税务局表示,为鼓励民众多加利用e化缴税,市府特举办e化缴税抽大奖的活动,只要在缴纳期间使用e化管道(包括扫描QR-Code、移动支付或使用已注册健保卡、自然人凭证或行动身份认证(TW FidO)线上查缴税及便利商店多媒体资讯机查缴税)缴交今年地价税,就有机会抽中提货券6000元(1名)及500元(100名),千万别错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