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征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中坜稽征所为研订“稽征机关核算107年度执行业务者收入标准”、“107年度执行业务者费用标准”及“107年度私人办理补习班幼儿园与养护医疗院所成本及必要费用标准”,请于107年7月10日前以书面表示意见至全联会。 主旨:财政部北区国税局中坜稽征所为研订“稽征机关核算107年度执行业务者收入标准”、“107年度执行业务者费用标准”及“107年度私人办理补习班幼儿园与养护医疗院所成本及必要费用标准”,惠请 贵会于107年7月10日前以书面表示意见至全联会,请查照。 一、 依据财政部北区国税局中坜稽征所107年6月25日北区国税中坜综资字第1070596877号函办理
102.8.29欠税被禁止处分的房地无法移转过户! 张贴者:2013年8月29日 上午1:16社团法人新竹市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8月29日 上午1:16 ] (新竹市讯)日前一位市民要卖房子,发现无法移转过户,才知道原来该房地因欠税未缴清已被稽征机关禁止处分,懊恼不已。新竹市税务局表示,纳税人逾期未缴本市地方税款达10万元以上时,该局基于保全租税债权,会通知地政机关,将纳税人的不动产为不得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之禁止处分登记。该局再次提醒民众,土地、房屋被禁止处分,是无法买卖、设定的,甚至因为大部分银行不接受被禁止处分的土地、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品,而无法顺利申请到贷款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为避免营利事业未谙税法规定而遭受处罚,特别呼吁有下列情形的营利事业,仍然要依限如期办理102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 一、原属查定课征之小规模营业人,经核定使用统一发票而未使用者。 二、公司虽已办妥停业登记,即便当年度无营业额,也无应纳税额,但股东可扣抵税额账户有应计入或应减除金额者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表示,外国国际运输事业在中华民国境内有固定营业场所或以船务代理业者为其代理人者,代理人代收自境内载运客货出境之运费收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以下简称营业税法)第7条第5款规定,适用零税率。惟代理人兼营向国内其他船务代理业者购买舱位转售予国内托运人而取得之出口运费业务,核属海运承揽运送范畴,其自国内取得之承揽运送出口运费,应比照财政部函释规定,按5%征收率课征营业税。 该局说明,经营船务代理业之营业人,常误将购自国内其他船务代理业者之舱位转售予国内托运人或承揽业者而取得出口运费之应税销售额申报为零税率销售额,致有短漏应税销售额之情事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4条及第26条规定,除同法第20条规定不计入赠与总额之赠与外,赠与人在1年内赠与他人财产总值超过当年度(111年)赠与税免税额新台币(下同)244万元时,应于超过免税额之赠与行为发生次日起30日内办理赠与税申报,但有正当理由不能如期申报者,可于申报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申报期限以3个月为限。 该局进一步说明,赠与人申请延长申报期限,应于规定申报期限届满前,检附赠与契约书及赠与人身份证明文件,向主管稽征机关申请。赠与人为经常居住中华民国境内之中华民国国民,向户籍所在地之国税局、分局、稽征所申请;如为经常居住中华民国境外之中华民国国民或非中华民国国民就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财产为赠与者,则向财政部台北国税局申请
11月开征的地价税您缴了没?小心被移送执行而遭扣押存款或薪资! 高雄市税捐稽征处表示,104年地价税已于11月1日开征,纳税义务人如未如期缴纳应纳税捐,除依法加征滞纳金外,若逾30天仍未缴纳者,会被移送强制执行,并遭行政执行署扣押薪资或银行存款,民众不得不小心。 税捐稽征处说明,依据税捐稽征法第39条第1项规定,纳税义务人应纳税捐,于缴纳期间届满30日后仍未缴纳者,由税捐稽征机关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所属各分署强制执行。行政执行署为实现公法上金钱债权,尽速征起欠税,在不违反比例原则下,自得优先选取较易执行之薪资所得及银行存款等为执行标的
问:已提起复查、诉愿尚未确定,为何仍移送执行。 答:答:依强制执行法第18条第1项规定强制执行程序开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停止执行。又依诉愿法第93条、行政诉讼法第116条规定原行政处分之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因提起诉愿或行政诉讼法而停止
公司支付员工健康检查费用,需要办理扣缴吗? A 公司会计陈小姐来电询问:公司支付员工健康检查费用,是否需要办理扣缴申报?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公司除依职业安全卫生法( 原劳工安全卫生法)规定,对在职员工实施之定期健康检查,及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作业员工的特殊健康检查,其所支付之健康检查费用不列入员工薪资所得外,其余支付之健康检查费用都属于职工基于职务上所取得的补助费应视为员工薪资所得,需要扣缴申报。 该局举例,公司在职员工未满40 岁者依职业安全卫生法,每5 年健康检查1 次,支付一般检查费用3500 元,即不列入薪资所得,无需办理扣缴申报。 该局特别提醒,扣缴义务人如申报后才发现该所得申报错误或漏未申报,请尽速向所辖稽征机关办理更正事宜
主旨:由中华民国全国青年创业总会及中华民国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全国联合会主办;本会协办之,订于107年10月2日假新竹市劳工育乐中心二楼大礼堂举办,意者请至网站报名参加。名额有限,请尽速报名。 二、 日期:107年10月2日(星期二)下午二时至五时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104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未申报案件及104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扩大书面审核案件(独资合伙),经该局所辖中部五县市地区分局、稽征所核定开征补税案件大约有1358件,补征税款6136万7千余元。该局已陆续将缴款书寄出,纳税义务人接获缴款书时,对核定内容如果有疑问,请尽速向发单的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征所查询。 该局说明,本次开征的税额缴款书缴纳期限为106年3月16日至3月25日止,在缴纳期间届满后2日24时前,除可使用自动柜员机(ATM)、芯片金融卡或到各代收税款处临柜等方式缴税外,缴纳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案件,亦可持缴款书就近至统一超商、全家、莱尔富、来来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现金缴税,并请记得保留便利商店打印的交易明细表,如采ATM转账缴税,则请保留交易明细表或网络缴税完成讯息表,作为缴税证明凭证;此外,以芯片金融卡透过互联网转账缴税系采即时扣款方式,且不以纳税义务人本人名义持有的芯片金融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