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8.29欠税被禁止处分的房地无法移转过户!

张贴者:2013年8月29日 上午1:16社团法人新竹市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8月29日 上午1:16 ]

(新竹市讯)日前一位市民要卖房子,发现无法移转过户,才知道原来该房地因欠税未缴清已被稽征机关禁止处分,懊恼不已。新竹市税务局表示,纳税人逾期未缴本市地方税款达10万元以上时,该局基于保全租税债权,会通知地政机关,将纳税人的不动产为不得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之禁止处分登记。该局再次提醒民众,土地、房屋被禁止处分,是无法买卖、设定的,甚至因为大部分银行不接受被禁止处分的土地、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品,而无法顺利申请到贷款。民众如有任何疑问,请洽该局网站:[URL]或拨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务专线),将有专人竭诚为您服务。 新闻资料提供单位名称:欠税管理科 联络人:丁淑华联络电话:03-5225161分机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