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者
张贴者:2012年3月7日 下午5:02和记记账士事务所 [ 蔡再发 已于 2012年3月7日 下午5:03 更新 ] 财政部表示,因应社会实况及民情舆情反映意见,于近日修正发布“税务违章案件裁罚金额或倍数参考表”(以下简称裁罚参考表),扣缴义务人违反扣缴义务应依所得税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处罚案件,就违章情节轻微者,适度调降裁罚倍数。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小规模营利事业给付所得未依所得税法第88条规定扣缴税款,已于限期内补缴税款及按实补报扣缴凭单,且于查获之日前5年内未曾查获违反前开所得税法规定之情事者,裁罚倍数由现行0.5倍或1倍减轻为0.2倍。 二、扣缴义务人未依前开所得税法规定扣缴税款,已于限期内补缴税款及按实补报扣缴凭单,现行适用不同裁罚倍数之裁罚基准为应扣未扣或短扣之税额20万元,本次修正增订一级裁罚基准10万元,即其税额在10万元以下者,裁罚倍数由现行0.5倍减轻为0.3倍
张贴者:2013年7月24日 下午6:10社团法人新竹市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7月24日 下午6:10 ] 高雄国税局表示,本年度税籍清查已于4月1日展开国税局人员于清查时发现民众多利用骑楼摆摊营业,却未办营业登记,国税局已陆续发函辅导摊商尽速办理营业登记。 国税局说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8条第18款及第29条规定,属肩挑负贩沿街叫卖者销售之货物或劳务,得免征营业税并免办营业登记。然民众利用骑楼、路边摆设摊位或以机动车辆载运商品定时、定点营业,系属有固定营业场所之营业人,依规定应办理营业登记
公告台北市大同区永乐国民小学办理“提升专辅教师家庭会谈能力”研习,欢迎本校兼任辅导教师踊跃参与,本校核予公假出席! 张贴者:2017年9月5日 上午12:17学辅处学辅主任 [ 已更新 2017年9月5日 上午12:17 ] 一、研习日期:106年9月21日、10月19日、11月16日、12月21日,每月一次。 三、研习地点:台北市立永乐国小(台北市大同区延平北路二段266号,近大桥头捷运站)。 四、课程目标:协助辅导老师提升与学生、家长的会谈能力
成功!须具备三个要素:一、坚持;二、不要脸;三、坚持不要脸。一开场就由林艺一分钟的分享带给我们这三个成功的要素。这三个要素,虽听起来有点不正经,但却让人有种没错,确实很像真的是这样的感受,重要的是,经由林艺的一分钟分享,就能让人了解并牢记三个重点,要成功,就是要坚持、不要脸还有坚持不要脸
张贴者:2015年7月31日 上午9:27ASIA Asiau [ 已更新 2015年7月31日 上午9:27 ] 新任副校长陈良弼、林峰田兼任资讯电机学院院长、国际及两岸教育学院院长。 图说:亚大新任副校长兼任资讯电机学院院长陈良弼(右)到任,由校长蔡进发(中)主持、监交。 亚洲大学(Asia University Taiwan)新卸任学术及行政单位主管人员,今天办理交接与布达,由校长蔡进发主持、监交,蔡进发校长非常感谢卸任主管的贡献及无私的付出,期勉新到任主管人员在既有基础下,因材施教,永远将学生摆在第一位,追求更卓越、进步的办学绩效
【TSPE快讯】ASPEN 2017于 11月14日至11月17日 韩国首尔市举办,欢迎大家踊跃参加此次盛会。 张贴者:2017年2月6日 下午11:02台湾精密工程学会 [ 已更新 2017年2月6日 下午11:02 ] 亲爱的会员 新春愉快: 亚洲精密工程学会将于今(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17日在韩国首尔市举办第7届学术研讨会,The 7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Asian Society for Precision Engineering and Nanotechnology (ASPEN 2017),会议的Call for Paper请见附档,欢迎大家踊跃参加此次盛会。
公告台北市万华区华江国民小学办理106年度“辅导列车─性别议题辅导”研习活动,欢迎本校同仁踊跃报名参加! 张贴者:2017年3月17日 上午2:11学辅处学辅主任 [ 已更新 2017年3月17日 上午2:11 ] 一、依据台北市教师研习中心106年3月9日北市师辅字第10630108100号函办理。 二、研习内容讯息如下: (一)办理时间:106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计3小时。 (二)研习地点:台北市万华区华江国民小学二楼视听教室
张贴者:2013年6月27日 下午6:55社团法人新竹市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6月27日 下午6:56 ]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近日查核发现纳税义务人甲君于100年3月买入套房1户,于101年10月以140万元出售,为规避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以下称特销税),改以赠与名义移转,经国税局查获,买受人承认实际上系买卖行为,因卖方甲君要求而同意以赠与名义移转,甲君漏报特销税14万元,除予补税外再予送罚,得不偿失。 另乙君名下已有一户房产,嗣又另行购置其他房产。惟乙君因资金调度欲出售刚取得之不动产,遂先将该不动产赠与名下无房产之已成年女儿,随即以女儿名义出售,以适用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第5条第1款一户自住房地免课征之规定
张贴者:2012年3月7日 下午5:02和记记账士事务所 [ 蔡再发 已于 2012年3月7日 下午5:03 更新 ] 财政部表示,因应社会实况及民情舆情反映意见,于近日修正发布“税务违章案件裁罚金额或倍数参考表”(以下简称裁罚参考表),扣缴义务人违反扣缴义务应依所得税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处罚案件,就违章情节轻微者,适度调降裁罚倍数。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小规模营利事业给付所得未依所得税法第88条规定扣缴税款,已于限期内补缴税款及按实补报扣缴凭单,且于查获之日前5年内未曾查获违反前开所得税法规定之情事者,裁罚倍数由现行0.5倍或1倍减轻为0.2倍。 二、扣缴义务人未依前开所得税法规定扣缴税款,已于限期内补缴税款及按实补报扣缴凭单,现行适用不同裁罚倍数之裁罚基准为应扣未扣或短扣之税额20万元,本次修正增订一级裁罚基准10万元,即其税额在10万元以下者,裁罚倍数由现行0.5倍减轻为0.3倍
102.02.07-土地所有权人销售因合建分售销货退回之房屋坐落基地,免征特销税。 张贴者:2013年3月11日 下午10:40新竹县记账士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3月11日 下午10:40 ] 土地所有权人提供土地与营业人合建分售,因故销货退回,嗣营业人销售销货退回之房屋时,土地所有权人并同销售该房屋坐落之基地,准依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第5条第7款及同条例施行细则第12条第5款规定办理。 社团法人新竹县记账士公会 HsinChu County Certified Public Bookkeepers Gui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