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者:2011年11月13日 下午9:55和记记账士事务所 [ 蔡再发 已于 2011年11月13日 下午9:55 更新 ]
财政部今(100)年首次实施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税额试算服务,以税额试算完成99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案件约162万件,占全国总申报户约3成,采用的纳税义务人满意度超过9成。由于实施成效甚佳,该部邀集财税资料中心及各地区国税局开会研议后,决定明(101)年将扩大办理,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品质。希望明年采用本服务完成申报案件可达200万件,较今年增加38万件。
100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税额试算服务作业重点如下:
财税资料中心将运用户籍资料加强勾稽亲属关系,以免遗漏,并排除应自行办理申报之案件。
国税局寄发之试算书表如因民众不在家致无法寄送时,该邮件将留置邮局招领15天。
纳税义务人99年度采自然人凭证或金融凭证方式办理网络申报或回复确认,且100年度适用本服务者,国税局将以邮简通知纳税义务人自行透过凭证上网检视及下载试算资料,不寄发纸本书表,以节能减碳。
(一)修改线上操作画面,提高网站界面友善性。
(二)规划提供免费服务电话:
1.纳税义务人可以电话语音查询是否适用税额试算服务。
2.试算结果为不缴不退案件或退税案件沿用上一年度账号办理退税者,亦可采电话语音办理确认申报。
(三)增加平版电脑、智能手机等手持式装置可上网办理确认申报服务。
1.延长申请期间为1个月(2月15日至3月15日)。
2.增加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迁移服务”申请管道。
(二)99年度申报资料留有手机号码且100年度适用税额试算服务之纳税义务人,国税局将以简讯通知并宣导办理确认申报。
财政部表示,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税额试算服务,系以服务人民为导向,提供简化申报便民措施,该部将赓续提升该项服务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