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者:2013年7月24日 下午6:10社团法人新竹市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7月24日 下午6:10 ]

高雄国税局表示,本年度税籍清查已于4月1日展开国税局人员于清查时发现民众多利用骑楼摆摊营业,却未办营业登记,国税局已陆续发函辅导摊商尽速办理营业登记。

国税局说明,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8条第18款及第29条规定,属肩挑负贩沿街叫卖者销售之货物或劳务,得免征营业税并免办营业登记。然民众利用骑楼、路边摆设摊位或以机动车辆载运商品定时、定点营业,系属有固定营业场所之营业人,依规定应办理营业登记。国税局人员会依各营业人所经营项目、地点等要件查定销售额,若未达起征点,则可免征营业税。

该局特别呼吁民众,摊贩虽系小本经营,每日营业额不高,惟依规定仍应办理营业登记,是请民众设摊营业前记得先到国税局办理营业登记,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