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
102.8.29欠税被禁止处分的房地无法移转过户! 张贴者:2013年8月29日 上午1:16社团法人新竹市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8月29日 上午1:16 ] (新竹市讯)日前一位市民要卖房子,发现无法移转过户,才知道原来该房地因欠税未缴清已被稽征机关禁止处分,懊恼不已。新竹市税务局表示,纳税人逾期未缴本市地方税款达10万元以上时,该局基于保全租税债权,会通知地政机关,将纳税人的不动产为不得转移或设定他项权利之禁止处分登记。该局再次提醒民众,土地、房屋被禁止处分,是无法买卖、设定的,甚至因为大部分银行不接受被禁止处分的土地、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品,而无法顺利申请到贷款
笔者阅读近日地政总署一封来函,信中第一句便看到有关水泥藏尸凶杀案的字眼,笔者登时吓了一跳,以为有地产代理涉及其中,原来只因案发工厦单位疑被当作住宅用途,该署跟进时发现一些网上广告,疑似误导公众该工厦可作居住,希望本局跟进。 有关跟进情况,笔者不便透露,但实际上,局方一向有密切监察涉及物业交易的网上广告;然而,局方只能依法规管地产代理,倘若广告属业主自行发布,则不在局方权力范围内,消费者需小心选择。 其实,局方曾多次提醒地产代理及消费者,物业的指定用途会于“入伙纸”内订明,而一般大厦公契亦可能订明单位的规定用途
政自经界始,地政为庶政之母,举凡地方建设,社会经济发展,民众财产权保障,均根基于地政工作之良窳,因此,地政政策不仅在维护公共利益,更须保障民众合法权益,鉴于地区曾是战地又是侨乡,时空背景殊异,地政问题错综复杂,土地纠纷层出不穷,为期地政业务顺利推动,提升为民服务品质,地政局将秉持“地政创新”之理念自我期许,“地”就是因地制宜,不仅依法行政,更要不违法,想办法解决问题;“政”即勤政亲民,提供多元化服务措施,以客为尊,致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创”即开创地利,推动平均地权,积极开发土地利用,促进地方繁荣;“新”就是日新又新,与时俱进,因应知识经济,结合互联网,提供民众更便捷之服务。殷望本局同仁在兹念兹,民之所欲、长在我心,研究创新,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好要更好,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一)办理土地建物登记、确保民众不动产登记物权
为保障租赁双方权益,民众于租屋签约时,务必选用内政部109年公告的住宅租赁契约书,以明确规范电费计收方式、租赁双方修缮责任及租赁期间不得调涨租金等事项,降低租赁争议及纠纷。新版住宅租赁契约书,可至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网站公告之通路门市及印制商购买(网址: [URL]),或至内政部地政司网站“租赁条例专区”(网址:[URL])下载电子档,欢迎多加利用!
地政总署昨日(2022年6月24日)到牛池湾、竹园联合村进行初步冻结登记,在部分有人应门的单位内拍摄及量度面积,并记录居住口;而在无人应门的单位则留下字条通知,并在每个已登记单位划低记号。 与此同时,规划署亦公布两区两张修订分区规划大纲茉图,在新政策下未等城规会通过就展开冻结登记,加快了拆迁的进度。 在未来的日子,村民将需要提供住址证明等资讯,只有符合资格(即510方案内容)者才可获得房协乙类单位的免资产入息审查安置屋邨(可租可买)或特惠津贴
新闻稿-遗产税没有全部缴清,也可以先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继承登记喔! 遗产税没有全部缴清,也可以先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继承登记喔!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1条之1规定,继承人有2人以上时,可以向国税局申请按法定应继分缴纳部分遗产税后,申请核发不动产的公同共有同意移转证明书,先行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继承登记,以免因逾期未办理继承登记,遭地政机关列管及加收规费,且列管15年仍未申请登记而遭径行移至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公开标售。 该局指出,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1条之1规定,继承人有2人以上,必要时可以在缴纳期限内向国税局申请按法定应继分分单缴纳部分遗产税,缴清本身应继分分单之遗产税款后,即可核发不动产的公同共有同意移转证明书,再向地政机关办理不动产的公同共有登记。该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过世,尚有配偶A君及育有B君、C君、D君及E君等4名子女,继承人共5人,甲君遗产税应纳税额为100万元,缴纳期限为103年9月10日,因继承人间尚有纷争未解决,无法一次缴清遗产税,为避免因逾期未办理不动产的继承登记而遭地政机关列管及加收规费,A君本人可以在103年9月10日的缴纳期限前先向国税局申请分单缴纳部分遗产税,按A君应继分(1/5)计算分单之遗产税额为20万元,A君在缴纳20万元后,即可向国税局申请核发不动产公同共有同意移转证明书,据以向地政机关办理不动产公同共有继承登记,但就其余分单差额80万元部分,仍为连带债务,且在全部应纳税额还没缴清前,不可以办理遗产分割登记或处分、变更及设定负担登记
荃威花园后山斜坡变梯田,地政总署现正进行清拆行动,引来社区关注讨论。 其实,荃威花园早年曾经发生山泥倾泻,结果要由业主共同集资进行斜坡巩固工程,解决危机。我们尝试翻查屋苑历史文献,重组当年事件概况: 1993年9月27日,台风黛蒂(八号风球)袭港期间,荃威花园F座对出一幅斜坡清晨发生山泥倾泻,部分山泥涌进低层住宅单位,幸而未有造成伤亡
本港所有私人土地均以政府租契批出。租契通常载有对土地或建筑物用途的限制,对土地上可能获准竖设的构筑物也订有限制。在一般情况下,租契持有人必须遵从租契订明的一切条款和条件
水林乡茑松、春牛埔(东)及万兴农地重划区农路老旧破损严重,危及乡亲生命安全,云林县长张丽善4日率地政处长黄凯达,会同县议员黄文祥等人共同实地会勘。张县长指出,县府将投入402万元改善区内农路,使农民耕作、运输更安全便捷。 张丽善县长表示,水林乡茑松(二)农地重划区、春牛埔(东)农地重划区及万兴农地重划区、分别于民国79年至86年间办理重划完竣,重划面积分别为1264、188及564公顷
东区平实营区市地重划,面积约四十二.四公顷,其中,规划设立一座七公顷大的中央公园,将与总工区脱钩先进行,预计明年初即可动工,一年后完工,届时将是台南市区内仅次于台南公园的一座大型公园。 地政局长林燕山表示,平实营区开发案位于小东路以南、中华东路以东,包括平实营区及精忠三村范围内土地,共四十二.四公顷,由市府与国防部合作开发重划,开发后市府可以无偿取得约廿公顷的道路、公园及学校等公共设施用地。 其中,公园约八公顷,包括一座占地七公顷的中央公园及其他小公园,未来将可连接永康与南纺开发案,成为东台南副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