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
环境局于今年3月发表《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目标在 2035 年或之前停止登记传统燃油车,包括所有混能车。当局期望燃油车需求会逐步下降,转而使用电动车。政府正研究将部分油站改建为电动车快速充电站,以配合潮流
最新不动产交易实价登录资讯16日开放查询,内政部今天表示,为了提高揭露率,将首度增加揭露备注栏。内政部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内政部“不动产实价交易查询网”将在明天上午8时起,开放去年11月份成交案件资讯供查询。 根据地政司数据,11月1日至11月30日间申请登记、并在12月完成申报的案件共3万1500多件,包括买卖案件2万9600多件、租赁1700多件及预售屋189件
屯赤隧道公路最快今年年底通车。 连接屯门第40区至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人工岛的海底隧道及连接路最快今年年底通车。地政总署屯门测量处提出建议,把有关公路及隧道命名为“屯门赤𫚭角隧道公路”
永泰屯门青山公路大榄段166号项目,提供517伙。 【星岛日报报道】新盘市场气氛渐好转,发展商积极申请预售楼花同意书。据地政总署资料,上月有3个全新盘申请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998伙,其中以启德沐泰街项目1期,以及屯门青山公路大榄段项目最为瞩目
台北1名28岁陈姓男子与诸姓女友论及婚嫁,准丈母娘拿钱出来买了一栋透天厝当新房,并借名登记在陈男名下。没想到后来婚事告吹,陈男竟然偷偷去申请了一份房地所有权状,卖了这房子。诸女发现后提告,台北地检署侦查后依伪造文书及背信罪起诉陈男
政府收回绿化地带及市区寮屋用地进程不断加速,近日竹园联合村、牛池湾村(与茶果岭合称九龙三村)以及屯门井上村,相继续阅读 “地政发信通知屯门井上村、竹园联合村、牛池湾村村民迁出期限” 地政总署昨日(2022年6月24日)到牛池湾、竹园联合村进行初步冻结登记,在部分有人应门的单位内拍摄及量度面积继续阅读 “拆迁程序开始!地政冻结牛池湾竹园人口” (按:本文所解释的现况适合对寮屋有一定认知、想深入的朋友阅读,初心者宜先了解寮屋政策基本背景) 租客一词经常诉继续阅读 “谁是寮屋“租客”?——辨识寮屋区内不同租赁关系” 地政总署今日公布非人住屋自愿登记计划的限期,将由本月底月31日延期一年至2021年10月31日。 这已是计划第继续阅读 “非人住屋登记二度延长 实为变相冻结人口方便地政收村” 黄大仙区议会辖下房委会动议地政总署落牛池湾及竹园见村民,第一场简介会在9月29日完成。出席的近150位村民疑问继续阅读 “牛池湾村民团结争取合理权益”
为提升地籍测量作业效能及精进为民服务品质,鹿港地政事务所于本月30日上午由杨昌和主任带领同仁一行十余人至和美地政事务所进行测量暨柜台业务标竿学习。 和美地政长年推动各项地政业务成效卓著,获得金档奖、金界奖、服务品质奖等肯定,除此之外更屡屡创新精进业务,此次标竿学习着重在“分幅地籍接图图幅平移旋转接合”与“控制测量线上报”等二项作业,透由吴奇聪测量员详细简报与双方热烈讨论,参访人员收获满满,并期望能尽速规划推动。 鹿港地政杨主任表示,由衷地感谢和美所何明修主任与奇聪测量员知无不言的技术传授与经验分享,同时感谢林蕙玲课长对于柜台业务运作技巧的倾囊相授,让该所参访同仁借此机会凝聚作业共识,往后为民服务品质将能更上一层楼
▲内政部不动产实价登录线上申报系统 2023年2月11日至2月13日暂停服务(图/翻摄自买购房地产新闻) 不动产买卖移转、预售屋买卖及透过中介成交的租屋,都须申报实价登录,如有申报逾期申报或不实则可能受罚,因应不动产实价登录线上申报系统暂停服务,提醒市民朋友若有不动产交易而需办理登录者,务必提早完成申报或改以纸本向地政事务所送件,以避免逾期受罚。 为配合内政部系统转换作业,不动产实价登录线上申报系统于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上午8时至2月13日(星期一)下午11时59分暂停服务内容如下: 停止受理“线上登录,纸本送件(A2)”案件。但暂停服务前已完成线上登录并取得申报书序号者,仍可并同买卖登记案件送至受理机关
政自经界始,地政为庶政之母,举凡地方建设,社会经济发展,民众财产权保障,均根基于地政工作之良窳,因此,地政政策不仅在维护公共利益,更须保障民众合法权益,鉴于地区曾是战地又是侨乡,时空背景殊异,地政问题错综复杂,土地纠纷层出不穷,为期地政业务顺利推动,提升为民服务品质,地政局将秉持“地政创新”之理念自我期许,“地”就是因地制宜,不仅依法行政,更要不违法,想办法解决问题;“政”即勤政亲民,提供多元化服务措施,以客为尊,致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创”即开创地利,推动平均地权,积极开发土地利用,促进地方繁荣;“新”就是日新又新,与时俱进,因应知识经济,结合互联网,提供民众更便捷之服务。殷望本局同仁在兹念兹,民之所欲、长在我心,研究创新,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好要更好,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一)办理土地建物登记、确保民众不动产登记物权
被抢先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同共有),遗嘱还有效吗? 家中老父甲有3个小孩乙、丙、丁,因甲较为疼爱乙,而且丙、丁都不孝顺,甲于是委托律师帮自己立了一份“代笔遗嘱”,将名下不动产指定由乙继承,并将遗嘱正本交由乙收执。 但甲过世之后,丙、丁竟然在丧事办完不久后,直接到地政事务所办理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当甲发现此事后,父亲遗留的不动产已经被登记成甲、乙、丙三个人公同共有了,那手中的父亲遗产还有用吗? 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形下,继承人对于遗产是处于“公同共有”的关系。如果有留下遗嘱,地政事务所人员为形式审查,若该份遗嘱具备法定应记载事项,经地政事务所认定为有效遗嘱者,即可依遗嘱内容为登记,推翻原本公同共有的登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