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人以上联名检举第二十八条之案件,其奖金应由全体检举人具领。二人以上分别检举案件而有相同部分者,其奖金应发给最先检举者;无法分别先后者,平均发给之。 本法第五十九条所定检举不良医疗器材,或未取得许可证或登录而制造、输入之医疗器材经查获者,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依其查获情形,以下列基准计点,核发奖金予检举人: 一、未取得许可证或登录而制造、输入医疗器材:四点至十点
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佣金,境外企业不派人来境内,劳务行为发生在境外,是否需要代扣代缴税款? 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本法第八条、第九条及第五十四条所定告知之方式,得以言词、书面、电话、简讯、电子邮件、传真、电子文件或其他足以使当事人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为之。 公务机关或非公务机关依第十五条或第十九条规定向当事人搜集个人资料时,应明确告知当事人下列事项: 四、个人资料利用之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五、当事人依第三条规定得行使之权利及方式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数罪并罚案件,刑法第五十条既以裁判确定前所犯为标准,与旧刑法第六 十九条以裁判宣告前所犯为标准者,显有不同,故数罪中之一罪,若其犯 罪时期在他罪业经宣告判决尚未确定中者,依旧刑法之所定,固应与他罪 合并执行,不得并合论罪,若依刑法所定,即应与他罪并合处罚
劳务派遣,是现在企业比较常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许多的招聘单位都是采用这种方式来解决自身的招聘困境。虽然说很多人对于知道有劳务派遣这种形式,但是劳务派遣具体有什么规定、是什么?很多人却不是很了解,接下来今元人才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协议与双方的法律责任: 1、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农村宅基地并不是永久的。以下情况宅基地会被收回: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没有经过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就是侵犯其专利权,专利权人可以经过协商、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3种途径**。如何来认定专利是不是侵权呢?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认定,主要包含下面这几个层面: 首先,考虑到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理应指的是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另一方面,考虑到专利权的时效性,仅有在要求保护期限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算是有效专利
1、劳动者过了试用期后被辞退,如果符合被依法裁员、被无过错性辞退等情形的,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因具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定制度等情形被辞退的,没有补偿;如果被单位违法辞退的,则有赔偿金。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事业单位于60日内解雇劳工符合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第2条规定,就必须在60日前将“解雇计划书”通知主管机关及相关单位或人员,并公告揭示。 本法所称大量解雇劳工,指事业单位有劳动基准法第十一条所定各款情形之一、或因并购、改组而解雇劳工,且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同一事业单位之同一厂场雇用劳工人数未满三十人者,于六十日内解雇劳工逾十人。 二、同一事业单位之同一厂场雇用劳工人数在三十人以上未满二百人者,于六十日内解雇劳工逾所雇用劳工人数三分之一或单日逾二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