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项
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之裁判宪法审查案件,声请人所受之确定终局裁判于本法修正施行前已送达者,不得声请。但在本法修正施行前已援用大法庭之法律见解之裁判,得于本法修正施行后六个月内声请。 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之法规范宪法审查案件或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之案件,声请人所受之确定终局裁判于本法修正施行前已送达者,六个月之声请期间,自本法修正施行日起算;其案件之审理,准用第九十条第一项但书及第九十一条之规定
“桃园市防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指定本市公、民有零售市场及摊贩集中区应佩戴口罩防疫措施” 一、 依据本府110年4月8日府卫疾字第11000701051号函办理。 二、 旨揭措施内容如下: (一) 执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解散之日止。 (二) 执行对象及指定场所:出入本市公、民有零售市场及摊贩集中区之摊商、消费者、运送人及其他出入本公告指定场所之人
行政院(以下简称本院)为整合、协调及督导性别平等事务之推动,以保障性别人权,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平等,设性别平等会(以下简称本会)。 本会任务如下: 性别平等基本政策、法案、计划、报告及相关措施之整合、协调及咨询审议。 性别主流化政策、计划及策略发展等事项之咨询审议
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及其相当层级之进修学校全民国防教育人员,应由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或第五条第一项所定课程内容专业之该教育阶段合格教师担任;国民中学、国民小学全民国防教育人员,由该教育阶段合格教师担任。 前项全民国防教育人员师资不足时,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及其相当层级之进修学校,得由经本部认可之全民国防教育人员培训合格之军训教官担任;国民中学、国民小学,得由前开军训教官协助教学。但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款所定护理相关课程之全民国防教育人员,得由依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护理教师资格遴选派任迁调办法介派之护理教师担任
财团法人解散或经主管机关撤销或废止许可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因撤销设立许可而溯及既往失效外,于清偿债务后,其賸余财产之归属,应依其捐助章程之规定。但不得归属于自然人或以营利为目的之法人或团体。 如无前项法律或捐助章程之规定时,其賸余财产归属于法人住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团体
建筑物非经领得使用执照,不准接水、接电及使用。但直辖市、县(市)政府认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筑物接用水、电相关规定: 一、偏远地区且非属都市计划地区之建筑物。 二、因兴办公共设施所需而拆迁具整建需要且无碍都市计划发展之建筑物
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子女却不扶养父母,该怎么办? 最近有则新闻报导,新北市一名男子向母亲表示愿意扶养她到离开人世为止,这位母亲看到儿子态度诚恳,便将一户房屋赠与儿子,后来,这位母亲自己的存款用完了,就向儿子索取生活费,没想到儿子仅给予每月三千元到到五千元不等,甚至还把母亲赶到顶楼加盖的简陋铁皮屋去住,结果这位母亲愤而向法院起诉,请求儿子把该户房屋还给自己。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这名男子并未善尽扶养母亲的义务,依照民法的规定,判决这名男子应该把该户房屋登记回去给母亲。 其实,依照民法第408条的规定,赠与物之权利未移转前,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
第十八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之保险费,依下列规定,按月缴纳: 一、第一类被保险人应自付之保险费,由投保单位负责扣、收缴,并须于次月底前,连同投保单位应负担部分,一并向保险人缴纳。 二、第二类、第三类及第六类被保险人应自付之保险费,按月向其投保单位缴纳,投保单位应于次月底前,负责汇缴保险人。 三、第五类被保险人之保险费,由应补助保险费之中央社政主管机关,于当月五日前拨付保险人
中华电信工会(以下简称本会)为协助工会干部处理因公涉讼相关事宜,以保障其权益,维护其尊严,特订定本要点。 本要点之适用对象,以本会工会干部(含会务人员)暨所属各分会工会干部(含会务人员)因公涉讼者(指因执行工会职务而牵涉于民事或刑事诉讼案件者)为限。前项人员于调职或离退后,因原任职期间执行职务,而牵涉于民事或刑事诉讼案件者,准用本要点之规定
长照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布其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一、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扩充或迁移。 二、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未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 三、违反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未对长照服务使用者予以适当之转介或安置,或未配合主管机关办理转介或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