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0701051
“桃园市防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指定本市公、民有零售市场及摊贩
“桃园市防范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指定本市公、民有零售市场及摊贩集中区应佩戴口罩防疫措施” 一、 依据本府110年4月8日府卫疾字第11000701051号函办理。 二、 旨揭措施内容如下: (一) 执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解散之日止。 (二) 执行对象及指定场所:出入本市公、民有零售市场及摊贩集中区之摊商、消费者、运送人及其他出入本公告指定场所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