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事业
米以上。 前项距离以二建筑基地境界线最近二点作直线测量。 电子游戏场业申请核发电子游戏场业营业级别证作业要点第二点第一 款第一目规定电子游戏场业之营业场所应符合自治条例之规定,尚无抵触 法律保留原则
张贴者:2012年3月15日 下午5:38和记记账士事务所 [ 蔡再发 已于 2012年3月15日 下午5:38 更新 ] 一、营利事业向国内非关系人金融机构借入而由关系人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之借款,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免依营利事业对关系人负债之利息支出不得列为费用或损失查核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4条第1项第3款规定纳入关系人之负债: (一)由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提供保证。 (二)由营利事业与国内关系企业为共同借款人,并以共同借款人之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及由共同借款人相互担保。 二、营利事业个别或与其他营利事业联合向非关系人金融机构借入而由关系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之借款,其就个别或联合借款金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不符合本部100年9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000367210号令第4点有关“十足担保”之规定者,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以自有资产之账面价值计算,未能提供十足担保者,以其占该金融机构借款金额之比例计算自有资产担保成数,并以该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及相关之利息支出金额按自有资产担保成数,分别计算免纳入本办法第5条第3项规定公式所称关系人之负债及同条第1项规定公式所称关系人之利息支出金额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109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决、清算申报案件得采用网络申报之适用范围如下: (一) 非属会计项目特殊行业(如金融业及保险业等不适用)。 (二) 以网络办理决算申报且清算期间起讫为109年度之清算申报案件。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系经营买卖业,于109年7月1日办理解散登记,并于解散日起45日内(即同年8月15日前)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办理决算申报,若甲公司于同年12月1日清算完结,则自同年12月1日起即可透过网络办理清算申报,另清算申报系委托会计师查核签证者,亦仍需于清算完结后30日内办理申报,如逾期申报,会计师查核签证案件应视为普通申报案件,且不得适用所得税法第39条盈亏互抵之规定,提醒纳税人注意申报期限
张贴者:2012年3月15日 下午5:38和记记账士事务所 [ 蔡再发 已于 2012年3月15日 下午5:38 更新 ] 一、营利事业向国内非关系人金融机构借入而由关系人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之借款,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免依营利事业对关系人负债之利息支出不得列为费用或损失查核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4条第1项第3款规定纳入关系人之负债: (一)由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提供保证。 (二)由营利事业与国内关系企业为共同借款人,并以共同借款人之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及由共同借款人相互担保。 二、营利事业个别或与其他营利事业联合向非关系人金融机构借入而由关系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之借款,其就个别或联合借款金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不符合本部100年9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000367210号令第4点有关“十足担保”之规定者,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以自有资产之账面价值计算,未能提供十足担保者,以其占该金融机构借款金额之比例计算自有资产担保成数,并以该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及相关之利息支出金额按自有资产担保成数,分别计算免纳入本办法第5条第3项规定公式所称关系人之负债及同条第1项规定公式所称关系人之利息支出金额
依据:法务部91年3月7日法矫字第0910900468号函办理。 二、厂商资格:参与招标之厂商须领有营利事业登记证(登记营业项目须与投标类别相符),及最近一期之完税证明。 三、领取标单日期:自96年7月2日起至96年7月17日止(上午8时至下午17时,邮递时间自行计算)至本社领取,每份工本费100元
依据中区国税南投服务字第1040202703B号函。 本分局订于104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11时20分办理“104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网络)申报暨营业税法令讲习及座谈会”,请派员参加,请 查照。 依据财政部中区国税局104年度“推行租税教育及宣导工作计划”及“提升服务品质执行计划”办理
财政部20日公布110年度营利事业适用扩大书审纯益率标准,官员指出,本次维持疫情优惠,若该类企业受疫情冲击,110年营收净额较109或108任一年度减少逾三成,111年5月报税即可减税两成,这也是我国连两年采用该减免措施,初估约有59万家企业受惠。 所谓扩大书审制主要是我国简化中小企业报税方式,针对年营收3千万以下且依规定设置账簿并保留凭证,可依照财政部订定纯益率标准(1%~10%)试算营所税额课税。 我国企业数约153万家,依财政部统计,我国约99万家企业需报税,适用扩大书审制企业约59万家、占申报比例约59.6%,该类企业每年5月可适用扩大书审纯益率标准报税
南区国税局表示,近来常有营利事业之会计人员,来电询问有关公司解散,未分配盈余应于何时申报的问题。 该局表示,有关未分配盈余之课征,系按个别年度计算课税,从而应依个别年度分别办理申报,不因营利事业有解散情事而变更,惟就解散之公司,其解散年度之当期决算所得额及前1年度之盈余,实务上常不能及时在公司解散日办理盈余分派,而是并同清算后剩余财产办理分配,基于简政便民之考量,决算期间的盈余,免办理未分配盈余申报。至于解散前1年度之盈余,如在解散日所属会计年度结束前,已办理清算完结者,免办理未分配盈余申报
如果真的借他开公司了 这些会不会一并被取消 对以后如要申请其他补助会不会有影响? A: 1. 利用“人头”开立公司,恐有虚报公司薪资以协助公司逃漏税,因涉及以诈术逃漏税,除了公司将遭补税及罚款外,“人头”也将被移送法办,恐涉相关刑责,不可不慎。 2. 若为独资、合伙性质之型态,因二者之营利事业所得税,系列入独资资本主或合伙人综合所得税。而个人、家庭平均所得为社会住宅补助及农保补助审查要件之一,故此因素可能会影响您朋友申请补助资格
依据会计师法第61条规定,会计师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付惩戒:有犯罪行为受刑之宣告确定,其罪名足认有损会计师信誉、逃漏或帮助教唆他人逃漏税捐,经税捐稽征机关处分有案,情节重大、对财务报告或营利事业所得税相关申报之签证发生错误或疏漏,情节重大、违反其他有关法令,受有行政处分,情节重大,足以影响会计师信誉、违背会计师公会章程之规定,情节重大,以及其他违反会计师法规定,情节重大;另依据同法第62条规定,惩戒处分种类如下:新台币12万元以上120万元以下之罚锾、警告、申诫、停止执行业务2个月以上2年以下、除名。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37条规定,会计师办理公开发行公司财务报表签证,发生错误或疏漏者,本会得视情节之轻重对其进行警告、停止其二年以内办理签证或撤销签证之核准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