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利事业
南区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为获取利润,利用闲置资金向金融机构申购国外基金作为投资时,要特别注意,营利事业处分境外基金的所得,不适用《所得税法》第4条证券交易所得停止课征所得税的规定,应与国内的营利事业所得合并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 国税局官员表示,以基金公司的注册地来区分,可分为境内基金及境外基金,境内基金指的是基金的发行公司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基金,依《所得税法》规定,处分境内基金所发生的利得,属证券交易所得,在证券交易所得停征期间,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但是应申报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 由国外基金公司所发行,并经金管会证期局核准在国内销售的基金,营利事业处分境外基金的所得,属于境外投资所得,并不属于停征证券交易所得税的范畴
105.08.29-财政部对报载该部研议反避税条款与两岸租税协议脱钩可行性之澄清说明【澄清稿】 张贴者:2016年9月28日 下午7:04和记 [ 已更新 2016年9月28日 下午7:04 ] 为避免跨国企业藉于低税负地区(如租税天堂)设立受控外国企业(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CFC)保留盈余不分配,以递延课税或规避税负,及防杜实际管理处所(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PEM)在我国境内之营利事业藉于租税天堂登记设立境外公司,转换居住者身份,规避应就其境内外所得申报缴纳我国营利事业所得税之规定,财政部拟具“所得税法”第43条之3、第43条之4、第126条修正案,建立CFC及PEM制度,经总统于本(105)年7月27日公布。 财政部说明,考量台商常透过第三地区事业转投资大陆地区,为避免实施反避税制度对台商在大陆地区布局造成影响,并配合台商得申请适用PEM制度而享有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两岸租税协议)之减免税优惠等配套措施,爰修正所得税法第126条,授权由行政院决定施行日期,于说明栏载明反避税制度施行条件,须考量两岸租税协议执行情形,及国际间(包括星、港)按共同申报及应行注意标准(Common Reporting and Due Diligence Standard,CRS)执行税务用途金融账户资讯自动交换之状况,且完成相关子法规之规划及落实宣导,俾使企业逐步适应新制,兼顾租税公平与产业发展,维护纳税义务人权益。 财政部指出,推动反避税制度须均衡考量经济发展与租税公平,应有完善之配套措施,为兼顾台商权益,仍宜视两岸租税协议执行情形决定反避税制度施行日期,该部将持续推动相关作业并追踪执行进度,适时报请行政院核定所得税法第43条之3及第43条之4施行日期
(台中讯)台中地方政府地方税务局表示,房屋出租供营业使用,一旦租约终止不作营业使用时,请务必要求承租的营业人办妥营利事业变更地址或注销营业登记后,再由房屋税纳税义务人向房屋所在地之税捐稽征机关申请使用情形变更,才能适用较低的住家用税率课征房屋税,以减轻房屋税额。 该局说明,房屋是依实际使用情形适用不同的税率课征房屋税,目前供自住使用之住家用税率为1.2%、本市非自住住家用税率为1.5%、非住家非营业用为2%、营业用则为3%。房屋出租原供营业使用,若租约到期或未作营业使用,营业人未向国税局办理变更营业地址或注销营业登记,将影响房屋收回自住后可享有之租税优惠
张贴者:2013年4月26日 上午1:45社团法人新竹市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5月2日 上午12:59 ] 财政部表示,股价类期货契约之期货交易税征收率(以下简称股价类期货交易税征收率)业经行政院核定自“十万分之四”调降为“十万分之二”,实施期间自本(102)年4月1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财政部说明,基于国内外景气趋稳,为同步因应全球环境变化,恢复投资人信心,促使股市长期稳定成长,行政院本年2月8日核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拟“股市提振方案”,将研议调降期交税列为推动措施之ㄧ。经行政院召集该部与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共同研商,获致共识,嗣由该部将本案报请行政院核定,将上开征收率自本年4月1日起,由十万分之四调降为十万分之二,又为确保本调降措施之有效性,明定实施期间至104年12月31日止,实施期满前将检讨其施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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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事业支付员工健康检查费应列为薪资费用或职工福利?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表示,迩来有公司来电询问支付员工健康检查费用应列报职工福利?抑或属员工薪资所得办理扣缴申报? 该局说明,公、教、军、警、公私事业之职工,由服务单位支领或给付之健康检查费,系属职务上取得之补助费,核属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3类之薪资所得,依法应并计取得年度综合所得总额课税。另营利事业补助员工之健康检查费用,并不因系由员工检据核销,或由服务单位直接支付健检机构而有所不同,均应列为员工薪资所得课税。 该局指出,营利事业依照劳工安全卫生法第12条第1项规定对于在职劳工应施行之定期健康检查,及对于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之作业者,应定期施行特定项目之健康检查,其依同法条第2项规定负担之健康检查费,与一般定期健诊性质有别,可适用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查核准则第81条第5款及第8款规定核实认定,列为职工福利,不视为劳工薪资所得
财政部将修正《税捐稽征法》,针对重大逃漏税案件加重裁罚。财政部长苏建荣昨(23)日首度表态,所谓“重大”逃漏税案件,将比照重大欠税案件标准,也就是个人逃税逾1000万元、营利事业逃税逾5000万元,就属重大逃漏税,最重可处1亿元以下罚金。 税捐稽征法修正草案预告期已结束,财政部日前提出甲乙丙三案,搜集各界意见,目前以乙案较有共识,也就是将罚金上限从6万提高至500万元,且针对情节重大者,可处刑期从现行五年以下,提高为最低六个月、最高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营利事业列报交际性质餐费及礼品馈赠支出,应并入交际费列报,并计算限额。 (台中讯)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为拓展业务支付属于交际性质的餐费及礼品馈赠支出日益普遍,该费用于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应以交际费列报,并计算限额,不得以其他费用列支。 中区国税局查核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案件时,发现有营利事业将部分餐费、礼品馈赠,列报于其他费用中,经查核为该营利事业与往来客户间餐叙、年节礼品馈赠等支出,因交际费已超过所得税法第37条、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80条规定限额,而将部分金额申报于其他费用中,以规避交际费限额核算,依规定予以转正后将超限部分金额剔除补税,并依所得税法第100条之2规定加计利息
宜兰县政府办理身心障碍者创业贷款及其利息补贴,设籍宜兰县6个月以上,领有本府核发之身心障碍手册,年龄在20~55岁且有工作能力及创业意愿者,经审核符合资格者于3个月内自行向银行办理贷款,取得贷款行库同意创业贷款之证明后,向宜兰县政府申请利息补贴。 经审核符合资格者,应于三个月内自行向银行办理贷款。取得贷款行库同意创业贷款之证明后,向宜兰县政府申请利息补贴
本题在转投资国内营利事业,获配股利或盈余净额时,应如何申报所得税。公司转投资部分,必须先去区分总机构是在境内还在境外,另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关或团体其相关规定与一般公司转投资也有所不同。 本题属于公务人员高普特考、会计师、记账士税务法规的命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