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
据悉,2019年4月,中国矿业大学迎来110周年校庆,公开宣布其2008级校友吴幽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当时是学校收到的最大单笔捐赠。然而这笔捐赠并没有到位,吴幽反而惹来了母校的官司 对此,网友评论,一个吹牛不负责,另一个来讨要,都不讲体面。但是,这也牵扯一个话题承诺的捐款没有兑现,可不可以讨要? 民法典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4条及第26条规定,除同法第20条规定不计入赠与总额之赠与外,赠与人在1年内赠与他人财产总值超过当年度(111年)赠与税免税额新台币(下同)244万元时,应于超过免税额之赠与行为发生次日起30日内办理赠与税申报,但有正当理由不能如期申报者,可于申报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申报期限以3个月为限。 该局进一步说明,赠与人申请延长申报期限,应于规定申报期限届满前,检附赠与契约书及赠与人身份证明文件,向主管稽征机关申请。赠与人为经常居住中华民国境内之中华民国国民,向户籍所在地之国税局、分局、稽征所申请;如为经常居住中华民国境外之中华民国国民或非中华民国国民就其在中华民国境内之财产为赠与者,则向财政部台北国税局申请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_________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_________(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___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夫妻间赠与财产免课赠与税,但死亡前二年内赠与配偶的财产,事后却反而有可能被课遗产税。 北区国税局辖区内的张先生死亡前二年内,已将名下的不动产全数赠与配偶,自己只留下部分股票,没想到张先生往生后,竟被国税局补征巨额遗产税,张太太提出严重**,并质疑税法上夫妻间赠与财产免课税规定是玩假的。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0条第1项第6款规定,配偶相互赠与的财产不计入赠与总额,不过,北区国税局表示,这是针对夫妻间财产移转要不要课赠与税的规定
夫妻间赠与财产免课赠与税,但死亡前二年内赠与配偶的财产,事后却反而有可能被课遗产税。 北区国税局辖区内的张先生死亡前二年内,已将名下的不动产全数赠与配偶,自己只留下部分股票,没想到张先生往生后,竟被国税局补征巨额遗产税,张太太提出严重**,并质疑税法上夫妻间赠与财产免课税规定是玩假的。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0条第1项第6款规定,配偶相互赠与的财产不计入赠与总额,不过,北区国税局表示,这是针对夫妻间财产移转要不要课赠与税的规定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4条规定,赠与人在一年内赠与他人之财产总值超过赠与税免税额时,应于超过免税额之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办理赠与税申报。但如赠与之财产须办理移转登记,虽加计同一年内赠与他人财产总额未超过免税额,仍应申报赠与税。 该局说明,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2条规定,地政机关及其他政府机关或公私事业于办理赠与财产之产权移转登记时,应通知当事人检附稽征机关核发之赠与税缴清或免税证明书等,其不能缴附者,不得迳为移转登记
在二手房过户中,赠与与继承是经常出现的两种方式,但二者也有所区别。房屋赠与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而继承是在房产所有人死后才发生的。房屋赠与是通过赠与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
兹为债权及股票附负担义务赠与。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第二条记载债权及股票赠与乙方,而乙方愿遵守合同负担义务受赠。 (2)债权额人民币__________万_____ 仟元整
没有购房资格可以接受房屋赠与吗?杨毅今天发布的房产知识如下是正文内容: 没有购房资格能不能接受房产赠与要分城市,不同城市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像是北京、上海等城市,没有购房资格是不能接受赠与的,这些城市管制比较严格。如果不是四大一线城市的话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咨询。 1、营业税
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土地,其配偶先亡者,免并入遗产课税。 王先生来电询问,父亲于109年2月赠与土地给母亲,后来母亲109年10月过世,父亲也在今(110)年8月过世,现在要办理父亲的遗产税申报,此笔父亲在死亡前2年内赠与母亲之土地,是否要并入申报?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说明: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民法第1138条及第1140条规定之各顺序继承人及其配偶之财产,应列入遗产课税。但是如被继承人与受赠人间之亲属或配偶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消灭者,该项赠与之财产,免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核课遗产税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4条规定,赠与人在一年内赠与他人之财产总值超过赠与税免税额时,应于超过免税额之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办理赠与税申报。但如赠与之财产须办理移转登记,虽加计同一年内赠与他人财产总额未超过免税额,仍应申报赠与税。 该局说明,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2条规定,地政机关及其他政府机关或公私事业于办理赠与财产之产权移转登记时,应通知当事人检附稽征机关核发之赠与税缴清或免税证明书等,其不能缴附者,不得迳为移转登记
通常情况下,赠与的财产主要包括钱款和物品。而且根据民事诉讼法上举证责任看,应由起诉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配偶赠与财物给了婚外异性。如果自己无法取证,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但是起诉一方仍必须要提供证据线索
【记者史倩玲台北报导】夫妻之间赠与学问大。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沙鹿稽征所表示,夫妻之间赠与股票不用课赠与税,另外,如果在配偶死亡前两年帮配偶偿还贷款,仍要并入遗产总额。 国税局指出,只要买卖股份有限公司经银行签证并发行的股票,依证券交易税条例第1条第1项规定,应缴纳证券交易税
赠与合同的要具备什么条件?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 赠与合同的要具备什么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中国矿业大学2008级的校友吴某,公开承诺向母校捐赠1100万元,但此后并未兑现捐赠,被母校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学校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 这个案例告诉人们,并非所有的赠与行为,都是随口说说而已、都是可以反悔的。 的确,普通的赠与行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条款失效】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本文第三条失效。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子女却不扶养父母,该怎么办? 最近有则新闻报导,新北市一名男子向母亲表示愿意扶养她到离开人世为止,这位母亲看到儿子态度诚恳,便将一户房屋赠与儿子,后来,这位母亲自己的存款用完了,就向儿子索取生活费,没想到儿子仅给予每月三千元到到五千元不等,甚至还把母亲赶到顶楼加盖的简陋铁皮屋去住,结果这位母亲愤而向法院起诉,请求儿子把该户房屋还给自己。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这名男子并未善尽扶养母亲的义务,依照民法的规定,判决这名男子应该把该户房屋登记回去给母亲。 其实,依照民法第408条的规定,赠与物之权利未移转前,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
从2022年起赠与税每年免税额已调高为244万元,民众赠与不动产时,除了确认赠与所属年度外,还得依法计算该年度累计赠与金额是否超过赠与税免税额,并于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向国税局申报赠与税。此外,财政部高雄国税局也提醒,不动产赠与行为发生日的认定,是以赠与契约书所载的立约日期为准,并非以申报日为准,民众得小心留意。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不动产赠与行为发生日的认定,是以赠与契约书所载的立约日期为准,另提醒民众,个人赠与不动产,应缴清赠与税或取得免税证明书,才能办理赠与移转登记;又同一年内赠与财产总额(含动产、不动产)在免税额以下者,虽可免办申报,但因不动产办理产权移转登记,需要赠与税免税或不计入赠与总额证明书者,仍应办理申报
父母于子女婚嫁时所赠与之财物,应否课征赠与税?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0条第1项第7款规定,父母于子女婚嫁时所赠与之财物,总金额各自不超过新台币(下同)100万元,就不计入赠与总额,不课征赠与税。 该局说明,依据财政部85年4月10日台财税第850161844号函释,父母于子女婚嫁时,父母各自赠与该子女价值在100万元以下之财物,应不计入赠与总额。 该局举例如下,夫妻甲、乙君育有一位女儿A君,A君即将于民国100年7月1日登记结婚,在结婚日前后6个月内,甲君赠与400万元给A君,乙君另赠与300万元给A君,其中可主张100万元为嫁妆,而不计入甲、乙2人100年度之赠与总额,再扣除当年度的免税额220万元,而课征甲君赠与税8万元,即(400-100-220)*10%=8万元;乙君之赠与尚在免税额度内,故无需缴纳赠与税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之财产,虽免课征赠与税,仍应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视为被继承人之遗产,并入其遗产总额,依法课征遗产税。 该局说明,配偶相互赠与之财产,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0条第1项第6款规定虽不计入赠与总额,免课征赠与税,惟赠与人如在赠与后2年内死亡,该财产仍视为被继承人之遗产,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该财产之时价,并入遗产总额课征遗产税。 该局举例说明,甲君于109年7月赠与配偶乙君台北市松山区土地1笔,公告现值新台币(下同)1200万元,申报取得不计入赠与总额证明书后,移转登记于配偶乙君名下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被继承人生前赠与股票并办妥赠与税申报,如死亡时尚未办理过户,股票仍属被继承人所有,全体继承人与受赠人解除该赠与时,得申请撤回赠与税申报。 该局说明,财政部92年10月17日台财税字第0920456222号函规定,被继承人生前赠与股票,如经查明尚未办妥股东名义变更登记(以公司股东名簿为准),且被继承人死亡时该股票仍属其所有,则全体继承人与受赠人解除该赠与时,可申请撤回赠与税申报。 该局举例说明,甲111年2月1日将持有未上市(柜)A公司股票30000股赠与朋友丁,并于同年月8日办妥赠与税申报及缴清赠与税款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0条第1项第7款规定, 父母于子女婚嫁时所赠与之财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不计入赠与总额。 依财政部相关函释规定,系指父母各自赠与该子女价值在新台币100万元以下之财物。 另“婚嫁时”之期间系以结婚前后6个月内之赠与,认定为子女婚嫁时之赠与
赠与不动产必须要如实、如期报缴赠与税,财政部中区国税局提醒,赠与税原则上必须在30日内完成申报,如果是赠与不动产,应以契约订定日为起算日,而不是以移转登记日为准。 中区国税局表示,近期常接获民众询问,赠与不动产要如何认定行为发生日?国税局说明,赠与税还没缴清之前,不能办理赠与移转登记,因此,赠与税报缴必须在移转登记之前完成,也就是说,赠与行为发生日认定,以赠与契约订立日为准。 举例来说,赠与人甲君2018年12月1日赠与乙君不动产并订立契约,预计2019年1月31日前办理移转登记,如此一来,甲君必须在2018年12月30日前,填具赠与税申报书,并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前往赠与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申报
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土地,其配偶先亡者,免并入遗产课税。 王先生来电询问,父亲于109年2月赠与土地给母亲,后来母亲109年10月过世,父亲也在今(110)年8月过世,现在要办理父亲的遗产税申报,此笔父亲在死亡前2年内赠与母亲之土地,是否要并入申报?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说明: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前2年内赠与配偶、民法第1138条及第1140条规定之各顺序继承人及其配偶之财产,应列入遗产课税。但是如被继承人与受赠人间之亲属或配偶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消灭者,该项赠与之财产,免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核课遗产税
办理加拿大移民我父母有一笔银行流水赠与我老公,如果我父母现在写一个赠与协议,是不是可以去公证? 你好,我在办理加拿大移民,有一笔银行流水是我父母赠与我跟我老公的,现在他们需要一个公证,是说我父母赠与我们这个钱,是赠与不是临时借给我们的,我们可以支配,如果我父母现在写一个赠与协议,是不是可以去公证那? 是的;赠与公证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赠与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赠与人系夫妻则提供结婚证,赠与人系单身则提供未婚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 3、赠与的财产权属证明(产权证等); 4、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及公司力利机构通过赠与行为的决定; ① 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② 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的应共同办理。 ③ 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质押或留置等情况
-- 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由于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应为个人财产。 实践中,如何认定为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往往比较难以把握,对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了明确的解答。对于夫妻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一、赠与人_________自愿将多年来珍藏的_________、_________无偿赠与受赠人_________历史博物馆。 二、赠与的_________和_________,于赠与合同正式生效时一次**付。由_________历史博物馆派专人负责清点接收
财政部2021年底正式公告,自2022年元旦起,赠与税免税额由220万元调升至244万元,等于提高24万,调整幅度为11.09%,为13年来最大调幅。 不过可别小看赠与税的免税额,近年我国不少小康家庭提前规划分年赠与,以时间换取节税效益,以2022~2032年的十年赠与规划来看,若每年皆赠与244万元,十年可无痛移转2440万元资产给他人,节税效果良好。以下就由工商时报为您提供赠与税制解惑: Q:赠与税是对谁课征? 如果有人把财产送给他人,我国是针对赠与人(也就是送出财产的人)课征赠与税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