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父母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由于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应为个人财产。

实践中,如何认定为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往往比较难以把握,对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了明确的解答。对于夫妻结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因此,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时,产权如何登记,将直接影响房屋产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