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机关
本办法依人民团体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订定之。 本办法所称工作人员,指由社会团体聘雇,承办各该团体会务、业务之人员。 前项工作人员职称、员额及资格条件,应配合团体规模、财力及业务需要,由理事会订定实施;依资格条件遴选工作人员,提经理事会通过后聘雇之
专营电子支付机构应留存使用者储值卡之卡号、电子支付账户之账号、交易项目、日期、金额及币别等必要交易纪录;未完成之交易,亦同。 前项必要交易纪录,于停止或完成交易后,至少应保存五年。但其他法规有较长之规定者,依其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法人迁移(跨原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手续;原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同意迁入的意见,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撤销注册号,开出迁移证明,并将企业档案移交企业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凭迁移证明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新址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八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及《内资登记规范》的要求,非企业企业法人住所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企业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环保署于109年4月21日修正发布“空气污染防制法施行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本次是配合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的空气污染防制法(以下简称空污法)及参考历年解释与实务运作情形而进行修正,补充解释空污法相关规定,使规范事项更加明确,以利于主管机关执行及业者遵循。 环保署表示,本细则修正重点包括新增中央主管机关订定的空气污染防制方案内容应包含的项目,配合新订定“空气质量监测站设置及监测准则”、“空气污染突发事故紧急应变措施计划及警告通知作业办法”及新修正“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按次处罚通知限期改善补正或申报执行准则”等空污法子法已规范项目,删除原于本细则重复规范内容;另明定地方主管机关得依空污法第20条第2项规定加严有害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不包含有害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以使涉及刑罚处罚有一致性标准,此外亦明定违反空污法规定的罚锾30%纳入空气污染防制基金等。
新人拍摄婚纱不用再怕被当肥羊宰!经济部公告最新修订的婚纱摄影公版契约版本,明订定金上限与消费者权益,业者若违反将可处3至30万、最高50万罚锾,并可连续处罚,且业者自订版本不能超越公版内容,让新人更有保障,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我付给婚纱公司全部费用,但因故无法拍摄,婚纱公司不愿意退款,我该怎么办?”、“我之前婚纱照被业者放在店面或网页上当作广告来招揽生意,又没有过我的同意,怎么办?” 据经济部修订最新的“婚纱摄影服务定型化契约范本”,把实务常见的服务内容列出由双方约定清楚,如业者收取定金上限不得超过契约总金额20%;定金及选定礼服或择定拍摄日期所收取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契约总金额50%;礼服押金不得超过总金额10%;定金、选定礼服及拍摄所收取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契约总金额60%;定金、选定礼服、拍摄及选定样片所收取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契约总金额80%等。 其它还包括若因外景因天候不佳无法完成拍摄时,得由双方约定另择期拍摄或以其它拍摄方式替代,如择期拍摄须再次造型、化妆,除另有约定外,业者不得收取费用;选定样片及照片之著作权除另有约定外,其著作人为业者、著作财产权人为消费者,未经消费者选定的样片及照片,除经书面同意者外,业者不得使用应销毁,业者若违反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如有指定摄影师或造型师,业者不得任意更换,消费者已支付指定费不愿重新选定得终止契约,并得请求加倍返还所收取的指定费;终止契约时,业者应退还尚未提供服务的报酬
中央主管机关或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为开发产业园区需用私有土地时,得征收之。 中央主管机关或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为开发产业园区需用公有土地时,由各该出售公地机关径行办理让售,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条及地方政府公产管理法令规定之限制。 前项公有土地让售价格,按产业园区征收私有土地同一地价区段原使用性质相同土地之补偿地价计算
政府、企业经营者及消费者均应致力充实消费资讯,提供消费者运用,俾能采取正确合理之消费行为,以维护其安全与权益。 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化妆品之厂商登载或 宣播广告时,应于事前……申请中央或直辖市卫生主管机关核准……。” 同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违反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者,处新 台币五万元以下罚锾……
保险对象因汽车交通事故,经本保险之保险人提供保险给付后,得向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之保险人请求偿付该项给付。 保险对象发生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之保险事故,本保险之保险人于提供保险给付后,得依下列规定,代位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规应强制投保之责任保险保险人请求;未足额清偿时,向第三人请求。 二、其他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第三人已投保责任保险者,向其保险人请求;未足额清偿或未投保者,向第三人请求
有关业务员6小时法遵数位课程操作相关问题请洽“保险事业发展中心业务员6小时法遵数位课程专区” ※本会无受理个人报考‘金融市场常识与职业道德’。 一、个人申请合格证书补发请按此进入。 二、查询报考测验场次、成绩、新登录证字号、合格证书字号及相关登录状况、 6H法令遵循课程通报纪录,请点选首页左侧‘业务员成绩及登录查询’, 三、‘具人身保险业务员资格免试即得办理伤害保险及健康保险业务员登录’ 自103年9月1日起实施,欲办理登录者,请经由所属产险公司、 保险代理人商业同业公会、保险经纪人商业同业公会办理
申请人于抽签程序中,有第十六条第一项各款情事之一者,主管机关得撤销或废止其参加抽签之权利;于得标后始发现者,撤销或废止其得标。 前项情形,已缴纳之审查费及其利息不予发还,已发还者应予追缴。 申请人申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补正,并驳回其申请;其审查费、押标金及其利息不予发还,已发还者,并予追缴: 一、违反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八条第一项、第九条第一项或第十二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