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项
一、 消费者与殡葬服务业者应本于平等互惠原则,签订生前殡葬服务定型化契约。有关生前殡葬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同级品之替代,应依下列原则办理: (一) 被服务人死亡前,以签约日为基准日,消费者得依契约所订年限检视契约内容,并在总价款不变之原则下,变更服务项目或规格,殡葬服务业者应配合办理。 (二)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殡葬服务业之事由,致契约所订之殡葬服务项目或商品无法提供时,殡葬服务业者经消费者之同意,得以同级品或等值以上商品或服务替代之
设置私立殡葬设施者,以法人或寺院、宫庙、教会为限。 本条例中华民国一百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之条文施行前私人或团体设置之殡葬设施,自本条例修正施行后,其移转除继承外,以法人或寺院、宫庙、教会为限。 私立公墓之设置或扩充,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视其设施内容及性质,定其最小面积
主 旨:敬请 贵校协助宣导,学生团体于校内、外举办演唱会、舞会或电影欣赏等临时性娱乐活动,如有对外售票、收取费用者,应于举办前向本分局或演出场地所属辖区分局办理登记及娱乐税征免手续,以免违章漏税受罚,请 查照。 一、依据娱乐税法第8条规定办理。 二、学生团体于校内或校外举办演唱会、舞会或电影欣赏等娱乐活动,如有售票或收取费用情形者,核属娱乐税法第2条规定之课税对象,应依法向本分局或演出场地所属辖区分局办理登记及报缴娱乐税手续
对象办理有关本保险事宜。 投保单位应于保险对象合于投保条件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人办理投保; 并于退保原因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保险人办理退保。 被保险人区分为下列六类: 一、第一类: (一)政府机关、公私立学校之专任有给人员或公职人员
社区式或住宿式长照机构,其许可设立范围属同一幢建筑物内者,应位于同楼层或连续楼层;其属不同幢建筑物者,应不为道路、铁路或永久性空地所分隔。 综合式长照机构,除依前项规定办理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项服务使用区域不得交叉设置,且有固定隔间及独立区划。 二、提供团体家屋服务者,有与其他服务内容明显区隔之独立出入口及动线
无代理权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义所为之法律行为,对于善意之相对人,负损害赔偿之责。 无代理权人以代理人之名义所为之法律行为,非经本人承认,对于本人不生效力。 前项情形,法律行为之相对人,得定相当期限,催告本人确答是否承认,如本人逾期未为确答者,视为拒绝承认
无权利人就权利标的物所为之处分,经有权利人之承认始生效力。 无权利人就权利标的物为处分后,取得其权利者,其处分自始有效。但原权利人或第三人已取得之利益,不因此而受影响
故意开车撞人逃逸,会构成肇事逃逸罪吗? 刑法第185条之4规定:“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害而逃逸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于死或重伤而逃逸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项之罪,驾驶人于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伤系无过失者,减轻或免除其刑。” 在110年5月修法后,其实已经把“肇事”字眼改成“发生交通事故”了,但大家已经很习惯称这条是肇事逃逸罪,所以我们就还是用肇事逃逸罪来讲吧
本办法依医疗器材管理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本法所称医疗器材,指仪器、器械、用具、物质、软件、体外诊断试剂及其相关物品,其设计及使用系以药理、免疫、代谢或化学以外之方法作用于人体,而达成下列主要功能之一者: 一、诊断、治疗、缓解或直接预防人类疾病。 前项医疗器材之分类、风险分级、品项、判定原则及其他相关事项之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第1条(军机之意义) ﹝1﹞本条例称军机者,指军事上应保守秘密之消息、文书、图书或物品。 ﹝2﹞前项消息、文书、图画或物品之种类范围,由国防部以命令定之。 第2条(职务业务上泄漏军机罪) ﹝1﹞因职务上知悉或持有之军机,泄漏、交付或公示于他人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