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物权
实践中应当注意物权优先效力规则的适用问题。首先一般情况下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一物之上同时存在所有权和债权已经登记的买受人取得了所有权则即使债权人的债权发生在先也不能就该标的物主张权利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一)《民法典》1260个条文中,“原文保留”现行法律规定的有457个条文,占比36.3%。从保留比例来看,《民法总则》由于立法时间较近,绝大多数条文得以原文保留,《物权法》有近半数条文得以原文保留,《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约有四分之一条文得以原文保留
违章建筑,系指未经保存登记之建物,虽无所有权可言,但因具有经济价值,仍为财产权之一种,并且实务上以事实上处分权作为违章建筑之所有权依据,故违章建筑被他人无权占有时,事实上处分权人得向他人,依民法第179条主张返还相当于租金之不当得利,或依民法第184条请求损害赔偿,或依民法第962条请求返还该违章建筑。 此外,违章建筑被他人毁损时,事实上处分权人亦得依民法第184条第1项前段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因为事实上处分权人虽不能取得违章建筑所有权之移转登记,但其已占有、使用、收益该建物,并得为事实上处分,当建物遭他人毁损或灭失,事实上处分权人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等,即已受侵害,因此事实上处分权人,应如同物之所有权人对于其所有物般,同受民法第184条第1项前段之保护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四种权能: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此次的方案将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地率先开展试点,该政策是对我国现阶段土地制度的一次创新,突破了现行法律规定“非农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限制,此次方案的试点虽然是针对租赁住房建设,其政策效应短期对商品房市场影响不大,如政策全面推开远期会改变商品房市场供需平衡进而对商品房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由于经济持续繁荣,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速,在十几年的时间里,数以亿计的人口迁入城市定居,我国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开始普遍上升,并在后期出现巨大分化。从国家统计发布的房价指数来看,自2010年开始我国70城市房价指数开始缓慢上升,在2012年底开始突然上升,之后至2014年底增速趋于平稳,但2015年又开始急速上升
人民网北京9月9日电(记者 孟哲)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550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以下简称“摘要”)。摘要指出,下一步,将在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再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试点地区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和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基础上,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安排和具体路径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也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人役权。民法典物权编拟增加居住权制度回应社会的现实需求,值得肯定,租赁制度无法替代其制度功能。设立居住权能够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房屋的利用效率,有助于应对老龄化的挑战、保障拆迁安置住户的居住权益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家庭成员的居住权,实现“住有所屋”的目标
青苗费实际上是叫青苗补偿费,是土地使用权人使用该土地时,因为土地使用权性质要发生变化,对其上面青苗作物损失所作的经济补偿。属于物权法中的用益物权。 例如:江苏省某市农村一年种植两季作物,冬麦和玉米各一季,年产值为2400元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 ... 更多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不得与公职人员服务或受其监督之机关团体为补助、买卖、租赁、承揽或其他具有对价之交易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依政府采购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一百零五条办理之采购。 二、依法令规定经由公平竞争方式,以公告程序办理之采购、标售、标租或招标设定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