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江苏六能律师事务所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的在综合性全方位法律服务机构,本所合伙人律师具有十年以上的法律服务经验,多次被司法行政机关表彰为优秀律师、司法行政先进个人、优秀党员等。在民、商、刑事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特别是在融资租赁、建设工程(土建、材料)、金融借贷、公司治理、法律顾问、股权纠纷、企业用工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以及涉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合同诈骗等方面办理了大量的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同时获得巨额经济赔偿。律所全体同仁秉承着“以礼待人,以智帮人,以法护人,以理服人”的文化理念,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6月17日,商会通过微信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典案例解析专题讲座活动。课程由商会法律顾问单位湖北云开正泰律师事务所陈俊浩、李善飞律师主讲,商会会员及企业有关人员1600多人观看了直播。 宣讲中,陈俊浩、李善飞律师首先对《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框架体系、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阐释
近年来,随着居民受教育程度提高和**意识增长,全国各地因垃圾处置问题引起的群体性抗争事件此起彼伏。也就在这个时候钢结构垃圾房的出现帮助了我们很多。 “邻避冲突”在中国城市频繁出现,而起源很大部分就是因为垃圾的问题,由于其潜在的危害性,居民一般希望它“不要建在我家后院 ”,于是发生了很大的矛盾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等。 工作介绍: 蔡建基律师(欢迎添加微信咨询:18028351551),广东中山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暨南大学法律硕士,曾于法院工作多年,现执业于广东宪鼎律师事务所。蔡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曾办理过大量的民事经济纠纷和刑事辩护案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工伤,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反家庭暴力法》出台,这对长期受家暴受害人筑起的坚固安全的保护正式发挥作用。 作为一名专注于婚姻家庭的律师来说,基于多年来的家庭暴力法律实务体会,我仅就反家庭暴力的一些证据方面的问题做个梳理。 关于家庭暴力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陈律师自执业以来,很少代理离婚案件。基于对陈律师专业能力的认可,朱某屡次请求陈律师作为其离婚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感念当事人的信赖陈律师决定代理该案。经过深入了解认真分析,陈律师认为夫妻二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重归于好的可能
《读者》 (无限制年龄段的杂志刊物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综合类文摘杂志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甘肃人民出版社) 《瑞丽》 (中国驰名商标中国最大的时尚女性杂志之一中国极具影响力的时尚传媒企业瑞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知音》 (于1985年全国报刊转载和影视改编率最高的期刊之一十大名牌杂志国内著名的杂志刊物知音传媒集团) 《中国国家地理》 (于1950年国内科学学科类别杂志著名刊物中国大陆最出名的一本有关地理的杂志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 《半月谈》 (面向广大基层读者的重要党刊中国发行量最大的的时政期刊之一最具影响力的杂志之一半月谈杂志社) 《青年文摘》 (于1981年共青团中央主管/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主办中国发行量最大的青年杂志之一中国青年出版总社) 《新周刊》 (时事生活类杂志广东出版集团/三九企业集团合办最具代表性和舆论影响力的杂志之一新周刊杂志社) 《南风窗》 (创刊于1985年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新闻杂志之一国内订阅量最大的时政新闻刊物之一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财经》 (中国最广为阅读的财经类杂志之一以权威性、公正性、专业性的新闻原则北京《财经》杂志社有限公司) 《家庭》 (以婚姻家庭为主的生活类期刊领导品牌十大名牌杂志重点扶优扶强的文化集团家庭期刊集团有限公司)
一个叫姜岩的女孩平时喜欢说的,你们看,天气很晴朗。不过她因为失败的婚姻服毒失败又跳楼了。很多人死过一次后就不会再死了,但她又在几天后选择了第二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0年5月28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颁布后,做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工作,是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特别是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九部法律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此前颁布的与上述九部法律有关的司法解释,有不少内容已被民法典吸收,但有的规定已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原立法基础,或者与民法典的规定不符合,甚至产生冲突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男女决定结婚,女性家庭一般要求男性家庭支付彩礼,彩礼的金额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在某种情况下,彩礼可以退还,民法典可以要求女性父母退还彩礼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下,可以要求女方或者女方父母返还彩礼。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