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词辩论
案件经检察官向法院起诉或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后,只要起诉或声请处刑罪名的法定刑不是死刑、无期徒刑、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也不是由高等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在法院辩论终结或简易判决处刑前,检察官和被告可以就被告愿意接受的刑度或愿意接受缓刑的宣告等事项进行协商,经双方达成合意,而且被告也认罪,就由检察官声请法院依协商合意内容来判决,这个程序就叫做协商程序。 案件已经检察官提起公诉或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在第一审法院言词辩论终结前或简易判决处刑前,检察官可在征询被害人的意见后,主动或依被告或他的代理人、辩护人的请求,向法院声请进行协商程序,经过法院同意,双方就可以在三十天内,针对(一)、被告愿意接受科刑的范围或愿意接受缓刑的宣告,(二)、被告向被害人道歉,(三)、被告支付相当数额的赔偿金,(四)、被告向公库或指定的公益团体、地方自治团体支付一定的金额等事项,于开庭以外的时间、地点,在没有法官参与的情形下,进行协商。
宪法法庭今(17)日就声请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庭等,认公职人员年资并社团专职人员年资计发退离给与处理条例第2条第2款等规定,有违宪疑义之声请案,即《公职年资并社团年资案》,作成112年宪判字第3号判决。宪法法庭前于111年12月20日行言词辩论,全体大法官于今日下午3时莅庭宣示判决。上开声请案之声请书及相关文件,前均已依宪法诉讼法规定上网公开
大法官今天(30日)对不当党产处理条例释宪案进行言词辩论。党产会主委林峰正在场外受访时表示,过去党国不分的状态下,执政党不当取得的财产该怎么回复是转型正义的一环。党产会会后也发出新闻稿表示,此时是大法官对党产条例做出全面合宪宣告的宪法时刻,跨出转型正义的起点
(一)“督促程序”,系指经债权人之请求,以债权人之主张为基础,向债务人发“附条件之支付命令”之特别诉讼程序。 (二)因“督促程序”,系不经言词辩论,且若债务人不于一定期间提出异议,其支付命令即与“确定判决”有同一效力,因此立法者特明定其仅“以给付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或有价证券之一定数量”为标的。 1.须以“给付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或有价证券之一定数量”为标的
▲对于南铁东移案判决结果,反南铁东移自救会会长陈致晓表示,“相当错愕”。(图/记者陈圣璋翻摄) 台南铁路地下化的都市计划变更核定案,由部分受拆户及其家属于106年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8)日宣判,原告之诉驳回。反台南铁路东移自救会会长陈致晓表示,“相当错愕”
按课予义务诉讼事件,行政法院系针对“法院裁判时原告之请求权是否成立、行政机关有无行为义务”之争议,作成法律上判断,故其判断基准时点,非仅以作成处分时之事实及法律状态为准,事实审法院言词辩论程序终结前之事实状态的变更,法律审法院裁判前之法律状态的变更,均应加以考量(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1924号行政裁判参见)。系争申请案申请注册被核驳,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除请求撤销诉愿决定及原处分外,并请求命被告作成核准商标注册之处分,性质上为课予义务之诉讼。故系争申请案之商标是否具有识别性之事实状态,应以本院言词辩论终结时为判断基准
任何一个进步的国家,都有一份对国家宪法不可撼动的极高尊重,其原因在于二点,一是宪法保障了人民生命、自由、财产、言论等各方面的基本人权,二是人民了解,当所有的人都懂得遵守法律时,法律所代表的价值和意义才会油然而生。当全国舆论沸腾,议论著“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的合法、合宪性时,大家引领期盼,裁示公正的司法院大法官宪法法庭言词辩论也于今日召开。本次的言词辩论庭共开放六十四个席次,一般社民众为三十二席,媒体为三十二席,唯独不开放电子媒体进行现场转播,可谓在法治教育上缺了临门一脚,功亏一篑
法庭之友意见书|107年度宪二字第54号及107年度宪二字第347号声请解释案(原住民身份法案) 不平等的姓名法制已经抹除原住民族的多元传统名制、姓名法制乃以汉族姓氏家系思维为预设、“从(汉族)父姓”为主流的文化之下,原住民族女性本来就很难回到多元传统名制,也不易使其子女从母姓。此时,更因为《原住民身份法》第4条第2项“姓氏绑身份”条款导致其所生子女无法具有原住民身份,等同是处于双重剥夺的地位。更严重的是,在原住民族女性与汉族男性通婚为多数的情况之下,这甚至将影响族群身份的延续
主 旨:公示送达被告林春里之起诉状缮本、111年5月31日命答辩通知书、111年7月21日民事陈述意见状缮本、111年11月22日民事准备书状缮本、112年1月9日民事追加起诉状缮本及言词辩论期日通知书各1件。 依 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项第1款、第151条、第152条。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诉字第784号确认处分权存在事件
▲对于南铁东移案判决结果,反南铁东移自救会会长陈致晓表示,“相当错愕”。(图/记者陈圣璋翻摄) 台南铁路地下化的都市计划变更核定案,由部分受拆户及其家属于106年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8)日宣判,原告之诉驳回。反台南铁路东移自救会会长陈致晓表示,“相当错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