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进步的国家,都有一份对国家宪法不可撼动的极高尊重,其原因在于二点,一是宪法保障了人民生命、自由、财产、言论等各方面的基本人权,二是人民了解,当所有的人都懂得遵守法律时,法律所代表的价值和意义才会油然而生。当全国舆论沸腾,议论著“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的合法、合宪性时,大家引领期盼,裁示公正的司法院大法官宪法法庭言词辩论也于今日召开。本次的言词辩论庭共开放六十四个席次,一般社民众为三十二席,媒体为三十二席,唯独不开放电子媒体进行现场转播,可谓在法治教育上缺了临门一脚,功亏一篑。
事实上,本次大法官针对“急速处分”与“三一九条例”是否违宪的审查所召开的三场公开辩论(十月十四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便是法治教育绝佳的素材。有鉴于大法官对本次公开的言辞辩论庭之慎重,与暌违六年后的再度开庭,我们认为应把握此难得之法治教育机会,在不干扰法庭秩序的情形下,开放现场给电子媒体公开转播,把人民的法律视野打开,让国人贴近我们的国家根本大法,以进一步了解自身的权利和感受宪法对人民的保障究竟为何?
由于普通法院因受限于法院组织法之第九十条规定,没有办法开放现场转播,然而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三十三条就宪法法庭之程序仅规定“准用”法院组织法,所以大法官会议有较大的形成空间,应该可以决定开放转播。
全民化的法治教育有那么困难吗?倘若我们可以把握开放电子媒体转播此次辩论庭的机会,让广大的民众更深入了解宪法的立意和精神,便是一个肃立典范的**时刻。
今天的宪法法庭未能如我们之前所呼吁的,开放给媒体转播,但据闻司法院有意就后续27日与29日的辩论庭开放转播,在此我们诚心希望这个想法能够成真,如果能因而提升全民的法律意识,那么为了三一九枪击案至今所耗费的社会成本,也就不算得不偿失了。